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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小学就开始没爹没妈这件事 (第1/2页)
于小俊十岁上就死了爸爸,自打那时起于家就从小康之家迅速地落败了,那时候顶岗的旧例已经渐渐少了,之前于妈只管在家洗衣做饭,事情发生得突然,找不到关系,那工作也就这么丢了。没了工人爸爸的工资,于妈为抚养孩子不得不外出打工。 于是就把个十岁的孩子丢在家里,跟着老奶奶生活在村子中。小学一年要交几十块的书杂费,母亲的钱是未必能寄来的,只能靠东家阿叔借一点,西家大嫂借一点,于奶奶总是抹着泪地说:“等我家媳妇子寄钱来就还。” 从那时他就学会了察言观色,有些嫂子心善,主要是手松,能多借一些,有些叔伯看着吝啬,却会偷偷叫家里婆娘送他几毛钱嚼用。 但多数是靠老婆子和细仔下地、干活,自个挣两块钱的毛票,旧旧地扎成一卷还给人家。于奶奶勉强有一手做线香的手艺,赶集时也能卖一点钱,只是她六十几的年纪,花白了头发,挎着一篮子扎好的香翻山去赶集,谁见了不要说一声祖孙俩命苦呢。于小俊的妈一次都没有回来过,渐渐地于奶奶也不说她了,只当这个媳妇没有过。 小学读到最后一年时,十四五岁的年纪,男女同学之间开始滋生些暧昧,但是班里的女同学不会来跟于小俊攀扯的,谁叫他总是穿着洗得发白、打着补丁的旧衣裳。这时已经不是十几年前日子困苦的时候了,至少逢年过节时家家都买得起新衣裳,也唯独于小俊这样的孤儿才会一身衣服缝缝补补穿上好几年。 然而不论如何,于小俊至少生得五官端正,从小都在地里帮活,所以他身体也算健壮。尤其是他上初中之后被选进了学校的长跑队,一天多了一顿餐补,个头眼见得就窜起来了。初中生的年纪在乡村里也算是成人了,能当大半个劳力来使。对于村子里头那些正值壮年的女性而言,于小俊又是个再好不过的偷情选择了。 于小俊周一到周五住在学校里,周六跟周日回家,他要帮越来越老的于奶奶做些家务,偷闲跟村里几个yin妇往来一通,从家里带上下一周要吃的粮食,然后返城继续新一周。 跟他常常往来的女人有三个,住得最近的就是他家后门对着的那户女人,一个姓马的嫂子,她男人是于小俊的表哥,只是这个表哥几年前出门打工,隔年回来就少了一只手,在工厂里被机器轧断的,赔了一点钱就把他赶回来了。 那之后表哥家由马嫂子掌管家里的一切,表哥只有一只手,做不了地里的活计,索性来帮于奶奶做香,赶集时也是由他挑着货,于奶奶只要颠着小脚跟他去卖货就好了。 也是那时,表嫂常常来于家做饭给祖孙两个吃,就这样跟她男人的表弟勾搭上了。 星期五,于小俊从早上起床时就准备要连夜回家,上星期临走前听见于奶奶忍着咳了好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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