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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宁洛注意到那个人已经好久了,他每周六习惯起一个大早去公园写生,而那个人则早起去滑滑板。 公园的广场很大,那个人穿着黑色卫衣在广场翻腾跳跃的身影显得很渺小,又非常的惹眼。 他的头发大概有一些长,宋宁洛缓缓落笔,铅笔滑过纸面,发出“沙沙”的声响,勾勒出一个大致的轮廓。 手指很细,腰也很细,喜欢穿着宽松的黑色运动裤配着一件绘着凌乱字母的外套,不滑滑板的时候,就坐在公园一侧的矮墙上发呆,半边身子悬在空气中,像是一只自由的野鸟,非常的漂亮,非常的惹眼。 任何人都抓不住他。 但是我能。 自由的野鸟有时候也会很孤独,一个人在深夜里滑着滑板绕着广场徘徊。 野鸟非常漂亮,有着白皙的肤色和线条深沉且流丽的眼睛,眼尾勾的很长,一簇睫毛在脸上拉下道道影子,嘴唇的颜色则是很浅的红色,沾了水显得润润的。 因为野鸟没有很多朋友,认识他非常容易。 宋宁洛记得第一次和他搭话时,刚刚结束一场高难度滑行的人脸上还带着未散去的红色,懒洋洋地坐在地上,一条腿曲起,另一条腿伸直横在身前,因为疲惫头发凌乱地沾在额头上,察觉到他的接近和他隐约的口型,轻轻挑高了眉毛。 他伸出手指指了指自己,偏了偏头,然后从工装裤宽大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纯黑色的助听器戴上。 宋宁洛记得他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请问,你是在叫我吗?” “是的,我是在叫你。”他听到自己这样说。 对方勾了勾唇,不露痕迹地笑了笑,伸出一只手递了过来,声音很冷:“你好,我叫沈嘉然。” 他说话的时候喜欢直直地盯着别人的眼睛看,很直白,一点也不懂得逃避。 宋宁洛才知道他听不见。 就算你对着他的耳朵说一万遍情话,他也只会投来迟疑的目光。 很可爱,不是吗? 宋宁洛很轻易地喜欢上了他。 沈嘉然的自由时间很多,他不去上学,在A市的滑板协会挂着名,参加过一些比赛,在本市的板圈里有着一些名气。 他说起这些的时候眼睛带着光,“宋宁洛,我喜欢滑板。”他这样说,不厌其烦地讲述着比赛的场地,那座高高的山,速降时掠过耳边的风,过弯超人时那快要被甩出去的恍惚感。 说累了就拧开一瓶运动饮料,吞咽时喉结滚动出清晰的轮廓,然后仰面倒在公园的瓷砖上,席天幕地,看着头顶不时飞过的鸟,眼里闪过淡淡的寂寥。 他轻声说:“但是我mama不让我参加比赛了。”他伸出五指,挡住眼前的太阳。 宋宁洛速写的手一顿,“为什么?” “因为太危险了,她在电视里看到了我,那次比赛我拿了冠军,正在被采访,那是一个速降比赛,中途有一个选手失误了……”说到这里的时候沈嘉然语气沉闷了一下,带着一点惋惜,“他的右腿摔成了粉碎性骨折。” “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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