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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宁远镇 (第2/2页)
跟兴堰古镇一样,宁远镇也是颇具历史的古镇了,只是因为地理位置不太好,在网上的热火程度比不上兴堰镇,经济发展也相对落后一些。 阿七认为现在这种情况走夜路风险较大,而且不可能一直在车上解决吃喝睡觉等问题,既然已经如此了,还不如想办法尽量保障机体的生理需求,找个相对较好的环境休息。 三人赶在天黑前,开车进了古镇。 宁远镇保留了很多唐朝时代的建筑,唐朝建筑讲究的是气魄宏伟、严整开朗,形体俊美却庄重大方,虽古朴却富有活力,但再好的建筑物也需要人气的滋养,现在怪物遍地,人人自危,镇上但凡有点办法的人早就逃了,即便有留下来的估计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出来闲逛。 阿七把车停在镇口,然后叫孟媛他们清点能够携带的东西。 孟媛跟孟景的背包都装满了食物,孟景还有一根棒球棍,质量挺好,估计还能用很长一段时间。阿七掏出那把格洛克42手枪递给了孟媛,那意思还是让她防身用,孟景在旁边看的咽口水,讨好道:“七哥,也给我把枪呗。” 阿七没理他,专心致志整理他自己的东西。他的东西,自然都是武器,光军用匕首就有好几把,大大迷彩防水背包里甚至还有几枚HG86式小型杀伤手榴弹。 他挑拣了些武器出来装备在身上,腰间的快拔袋别着两把匕首,两侧裤兜都装着子弹匣,宛如人形军火库。 多数男孩对武器都有天然的好奇与迷恋,孟景看他的目光愈发崇拜,等他摸出一把沙漠之鹰的时候,两眼放光程度不亚于看到了绝世美女。 “卧槽!七哥!这个是沙漠之鹰吧。”孟景激动的脸颊通红,拼命克制自己想上手摸一摸的冲动。 阿七检查着手里造型冷酷,又沉又大的枪,点头道:“嗯。” 孟媛完全不懂这些,也不知道为什么孟景这么激动,蹙眉道:“怎么?这枪很厉害吗?” 孟景大声道:“当然了!詹姆斯邦德用的就是这枪!哇,我第一次看到实物,太帅了!” 阿七抬头看他一眼,随口道:“你懂枪?” 孟景难得露出一抹羞涩,嘿嘿笑了两声:“我喜欢玩枪战游戏,玩的多了,也就知道一些。” 阿七哦了一声,孟景趁机道:“哥,这枪能给我用吗?” 阿七漠然看着他,语气带了点冰冷:“这不是玩具。”阿七上下打量了一圈孟景,接着道:“沙漠之鹰后坐力比一般枪支大,你这样的,会被伤到。”孟景哑口无言,被这句“你这样的”刺地有些尴尬,他以为阿七是不乐意,殊不知对方是真的为他考虑,沙漠之鹰光重量就有4斤,极大的杀伤力与后坐力并存,体重不足80公斤的人用它,自己也有可能被后坐力伤到。 孟景垂头丧气的,显然很失望,孟媛安慰道:“没事,你不是还有那跟棍子吗?我看你用那个棍子用的不错,挺好的。” 孟景幽怨看了她一眼,觉得她一点都get不到自己的点。 三人背上背包,一步步朝小镇中心走去。 阿七仍旧冲在前面,孟媛看着他坚挺宽阔的背影,心里不知不觉就涌上了一股怜惜,她想,这个处处照顾她、以她的生命为己任的男人,其实也不过18、9岁而已,任何一个这个岁数的人,都不会像阿七一样,以一己之力去承担如此沉重的生命任务。 她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一定要更勇敢、更机灵才行,至少,不能给阿七增加额外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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