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不燥,竹马徐来_碳水给的幸福感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碳水给的幸福感 (第1/2页)

    季家住在郊区,车子开进去就是一幢幢独栋别墅,绿化非常好,每幢别墅修建不同,面积也不同。有的有泳池,有的有大露台,有的有花园,而这三样,季家都具备。

    别墅外墻崭亮如新,这么多年都看不到被岁月侵蚀的痕跡,而不远处的三层斜顶白色别墅就不同,明显很久无人打理,白墻蒙上一层淡淡的旧黄。

    进门之后,夏寧第一时间寻找季家二老的身影,准备赶紧把手里价值二十万块的烫手山芋送出去。

    「伯父好,伯母好。」

    这两人比房子还要青春永驻,季道谦黑色西装,一派谦谦君子,温素嫻穿着看似简单实际精巧繁琐的暗红旗袍,头发整齐低挽,尊贵优雅。

    温素嫻轻轻拥抱她,「孩子,真没想到你会过来,我非常高兴。」

    额...不是您下令让季竟遥邀请的吗?夏寧意识到可能被骗了。

    「哦,对了这个是给伯父的生日礼物。」等一会人来的太多,她就会被淹没,得抓紧时间。

    季道谦接过礼物,温和地笑:「这是什么?」

    「墨锭,实在不知道要送您什么,听竟遥说您最近在练书法,所以就投其所好。」

    温素嫻诧异挑眉,「想不到竟遥还跟你聊这个。」

    「朋友嘛,有时会闲聊一些。」

    「那就好,平日竟遥在家都不跟我们聊天,你们打小相识,有时间常来家里坐,季家永远都欢迎你来。」

    「谢谢伯母。」

    夏寧尽量保持礼节性微笑,等两位去招待其他人才松下精神,暗暗吐息。

    其实她小时候挺愿意来季家的,华丽漂亮,干凈整洁,就跟公主的城堡一样。长大之后她就不愿意再来,因为这不是城堡,而是监狱,充满了冰冷和禁錮。

    礼物已经送完,剩下的就是熬时间,夏寧端着一杯酒,闲逛到花园里,望着那栋旧斜顶别墅。

    「吃东西了吗?」季竟遥突然出现在她身后。

    夏寧摇头,季竟遥拿走她的酒,端来一盘西式点心给她,两个人在斜阳里安静站着。

    夏寧吃了一口点心,问:「那个房子,现在还没住人吗?」

    「房屋破旧,又不好打理,谁会买它。」

    这话像刀子插进夏寧心里,「是啊,又破又旧,应该没人能看得上。」

    季竟遥端着酒杯,夕阳的光在他白皙的脸上跳跃,眼睛里多出几分温色,「我还以为你会常回来看看。」

    「我可没有自揭伤疤的癖好。」

    「人是有自愈能力的。」他冷淡地说。

    「季竟遥,你怎么跟换了个灵魂一样?」不就出国留个学吗?又不是换个脑子,言行举止,每一样都变了。

    季竟遥嘴唇已经碰到酒杯,听到这话又拿下来,「人只要活着就会变,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夏寧无言以对,脸扭回来,欣赏晚霞。

    「季先生。」一道清丽之音响起,一位短发干练,穿着a字长裙的女人走过来,耳朵上的鉆石,差点闪瞎夏寧贫穷的狗眼。

    季竟遥浅浅点头,「沉小姐,玩得开心吗?」

    「能受你邀请,我很开心。」

    夏寧看着两人碰杯,尷尬不说,关键她站的位置又太显眼,想躲躲不掉,想寒暄两声,手里又没有酒。

    沉如碧问:「这位小姐是?」

    季竟遥从容介绍:「夏寧,我朋友。」

    夏寧十分配合朝女人笑笑,女人显然没当她是个菜,对她表示礼貌后就挽住季竟遥的胳膊,美其名曰:有点事情要商量。

    夏寧就喜欢这样的女人,单刀直入,用不着她绞尽脑汁想说辞,不就想要季竟遥嘛,拿走不送。

    后来只顾吃吃吃的夏寧就遇到晚归的季犹青,两个人相差五岁,唯一的交集就是因为季竟遥。以前她跟季竟遥闹别扭的时候,季犹青帮忙说合过两次,为人自信大方,属于心直口快的类型。

    「寧寧,你真来啦,上次竟遥说跟你在一起,我还半信半疑的。」

    季犹青几乎没继承她mama清醒头脑,记得在十九岁的时候,她差点跟一个搞摇滚的私奔,被强制关在家里之后,还闹过割腕自杀。纯纯的恋爱脑一枚,不知道现在好转了没有。

    「季小姐好。」

    「什么小姐不小姐的,你还叫我犹青姐吧。」

    「这不太好吧。」仟金大小姐哎,如果让人听见,还以为她是故意套近乎呢。

    「没事,你现在怎么样?有男朋友了吗?」

    果然,女人之间亙古不变的话题除了包包首饰就是男人,不管身份多么高贵。

    「我现在婚纱公司做摄影师,男朋友...还没有。」

    「你这么漂亮,应该有不少人追啊。」

    呵呵,如果漂亮和财富之间选择,她会选择财富,更何况也没多漂亮,扔人堆里也就不难看的程度吧。

    「犹青姐别这么说,可能是没碰到吧。」

    「你刚才说在婚纱公司做摄影师?我刚好打算跟男朋友拍一组婚纱照,不如你给我们拍?」

    夏寧震惊,不用吧,男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