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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走马 (第1/2页)
“托娅,要是我告诉你,你不是我的亲meimei,你会亲口说一句爱我吗?” 扎布苏就这样离开了生于斯长于斯的敕勒川,带着那枚长命锁,他朝着白狼边塞的方向,几度曲折寻觅,却怎么也找不回当年捡到托娅的那条溪流。 或许是因为岁月的变迁,又或许是他的记忆出现了偏差,他开始踏上流浪的征途,跨一匹苍老的黄骠马,信马由缰。 他的行囊简单,路程也似曾相识,差不多是七岁那年走过的那条路,他越来越像一个朝圣者了,却在一个夜里不小心被抓去充兵了。 他逃跑,被殴打,再逃跑,差点又被剁掉另一只手,一个老兵对他说:“这么壮实血性的小伙子,当兵怎么了呢?” 扎布苏被问住了,他惭愧地留下来,因为只有一只手,便成为了一名炊事兵,他的厨艺很好,很快得到了士兵们的青睐。 战场上,弥漫着血腥、尸臭和狼烟的焦糊,因为西凉的铁骑射来的箭头上染了牛马粪便,中箭的人总会伤口溃烂感染,有时不得不剁去手脚。 扎布苏常常在军医身旁鼓励着那些将要截肢的士兵,自嘲地展示自己的残手:“别怕,没了一条手,也能活,还活得挺好。” 在这里,人的心弦总是紧绷着的,衔枚行军,枕戈睡觉,连与敌军交锋时都要戴上可怖的面具,血rou之躯变成铁面无情的战争机器,国恨家仇,侵略与保卫,时间一久,大家都开始怀念在草原上草长莺飞、放鹰逐犬的静好日子。 一切的小情小爱被抛诸脑后,思念乡愁只在休整的间隙或者中箭而亡的前一刻从心头涌现出来。 身边的人相继死去,一拨换了一拨,扎布苏却福大命大,活了好多年,两军交战整整七年,他就这样随军做了七年的饭。 他渐渐熬成了资格老、年纪大的兄长,人们听说他是敕勒川来的,还常常喜欢给大家吹鹰笛、唱长调解闷儿,大家都叫他“敕勒哥”。 扎布苏没有停止对特木尔的打听,他是一个四肢健全的家伙,又对战事那么狂热,如果活着,肯定是个不小的头目了,又或者,他已经死了。 走到哪里,他就打听到哪里,曾经在一场大战中,他所在的部队作为支援部队,为北燕的轻骑精锐提供支援,而来到的时候,那一队轻骑已经人仰马翻,溃不成军。 深夜,他坚持和几个士兵一起打扫战场,别人忙着敛物,他却像个怪人,一个一个地检视着铁甲下士兵的真容,到了东方既白,他还是没有那张熟悉得、眼下带着乌青的刀条脸。 “愿长生天保佑你凯旋,特木尔。”扎布苏时常为他祈祷。 \\ 一转眼,七年就这样过去了。 七年光阴,如一弹指,扎布苏有一次在河边给军马饮水,突然看见自己的鬓边染上了几缕刺目的白发,他恍惚间掰了掰指头,他已经三十二岁了。 这些年,他走过戈壁荒滩,越过林海雪原,为无名的尸骨祈福,给死不瞑目的将士阖眼,替阵亡的烈士给家里人撰写遗书,想过去在家里那样cao劳着,人们都念他的好,说他是个一顶一的大好人。 打了胜仗以后,人们第一个捧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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