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后妈是对照组_豪门后妈是对照组 第14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豪门后妈是对照组 第14节 (第1/2页)

    【按照以往的经验来说,至少要赔千万吧!】

    【黎之淮挨了这么久的骂,还欠了一屁股债,哈哈哈哈我都有点心疼她了。】

    【不至于吧,演员的片酬不都挺高的吗?】

    【你也太看得起她了,黎之淮之前就是个18线女明星,角色没有超过两分钟的,根本赚不到多少钱,之前有人拍到她在街边吃包子,一身便宜货,还住在出租屋里,怎么可能有千万存款?】

    【那黎之淮恐怕是圈里第一个贷款拍戏的明星吧!】

    这个瓜在网上发酵了好几天,公众号为了获得更多的流量混水摸鱼,捏造了各种假消息,连黎之淮沿街乞讨和卖假酒的新闻都出来了。

    就在众嘲笑声音最大时,黎之淮上线了。

    她没有回应经济公司的公告,而是转发了一条微博。

    吃瓜群众迅速赶到,纷纷傻了眼。

    【@黎之淮:我很喜欢,谢谢@慈善基金会,感谢黎之淮女士为孩子们捐赠的3000万营养早餐,孩子们为你画了一幅画,希望你能喜欢】

    这条微博立刻被顶上了热搜,一分钟的评论过千。

    【!!!捐了3000万,黎之淮哪来这么多钱?!】

    【我刚刷完黎之淮深夜买醉,哭诉欠债太多的新闻,转头就看到她捐了3000万三千万……世界可真奇妙】

    【之前很多人都在嘲讽黎之淮是贷款演戏,可人家随手一捐就是3000万,啧啧啧啧啧这脸可打的啪啪响。】

    【不管黎之淮是出于什么目的,为孩子们捐款的这个行为,必须要表扬。】

    【我刚翻到了上一条微博,苏慕菱结婚前捐了1000万,黎之淮却捐了她的3倍!】

    【苏慕菱可是当红小花,这捐款数额就有点微妙了。】

    【苏慕菱是为了庆祝新婚捐的款,她嫁的可是豪门,捐1000万真有点小家子气了】

    苏慕菱的粉丝察觉到了不对劲,立刻火速赶来。

    【笑死,在这道德绑架呢,谁规定明星越红捐得钱就必须越多?】

    【黑子别批皮,我们家慕菱最棒,别在这拐弯抹角的抹黑她!】

    【这肯定是黎之淮的洗白手段,她是帮助了孩子们,但你们忘记了被黎之淮踩着手的助理了吗,她也是个小姑娘啊!】

    【黎之淮不是要退出娱乐圈吗,她还有必要洗白吗?】

    【对啊,说不定她就只是想帮助小孩子呢】

    【啊啊啊难受死我了,从耍大牌的事情爆出来后,黎之淮就没正经回应过,孩子只是想吃口完整的瓜,求求啦!】

    【我也是,黎之淮你赶紧发微博,把事情说清楚,我保证不骂你!】

    黎之淮并没有理会网上的风风雨雨,也没有纠正经济公司说她退圈的说法,

    她也不会演戏,没法吃,娱乐圈这口饭,何必一边挨着骂,一边赚不到钱呢。

    至于网上的骂声,黎之淮选择眼不见为净,她现在更担心安安会因此留下心理阴影,不喜欢小动物了。

    但没想到沈安安的忘性比她想象中要强,哭完之后,转头就想给小奶狗饼干

    黎之淮看着小两只,经常姨母笑,感受到了岁月静好。

    这天,她打开房门,看到小奶狗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挺着圆鼓鼓的小肚子。

    别的小狗就算躺着睡觉,四只爪爪也是朝天的,但小奶狗格外特殊,它的四条腿都贴着地面,特别像人的睡姿。

    管家笑着说道:“它把这当成自己的地盘了,刚吃了点东西,就去巡视领地,但只转了三个房间,就累得趴在地上哼唧,是我把它抱回来的。”

    黎之淮表示十分理解。

    这栋别墅对她来说都非常大,她每天足不出户,运动步数都有上千,更何况是一只腿短的小奶狗呢?

    黎之淮忍不住用手戳了戳小奶狗柔软的肚子,笑着说道:“它怎么用这种姿势睡觉?”

    老管家也笑了:“我也是第一次见躺着睡觉的狗。”

    黎之淮戳了戳又捏了捏小耳朵,还帮忙把吐出的小舌头塞了回去。

    小奶狗困得眼睛都睁不开,喉咙里冒出一声可怜兮兮的呜咽声,像是在控诉黎之淮的举动。

    黎之淮终于良心发现,没再打扰小奶狗睡觉。

    她转头问老管家:“安安醒了吗?”

    老管家还没开口走廊那头便响起了哒哒的脚步声。

    沈安安穿着最喜欢的小恐龙睡衣,眼神亮晶晶地跑了过来。

    沈安安用手撑着地板,趴在地上,凑到小奶狗身边,压低声音说道:“狗狗,我们一起玩吧!”

    小孩子根本不会控制音量,虽然沈安安本意是想跟小奶狗说悄悄话,但声音跟平时一样。

    小奶狗动了动耳朵,翻身朝向了另一边,背影仿佛写着“我跟你不熟”。

    沈安安也不计较,爬到另一边,继续跟小奶狗说悄悄话:“不要睡啦,太阳晒屁股啦!”

    小奶狗年纪轻轻就开始摆烂,丝毫不搭理沈安安,假装没有听见。

    沈安安等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