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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中的妖娆女主觉醒了[六零] 第22节 (第4/4页)
真,才难得呢。幸芳有这好口碑,给钱小燕挣了脸面,钱小燕决定投桃报李,也在南山大队的人面前好好表现,给幸芳撑足了面子。 “乡亲们误会了,这是我小儿子宋文实,小芳的对象是他哥宋文城。他哥刚从战场上下来,如今正在医院养伤呢。大夫说他还得静养一段时间,我们就先替他过来看看小芳。” 笑呵呵的说完,钱小燕热情的掏出网兜里的水果糖,大方的请大家吃糖。 “来,都吃块喜糖。沾沾喜气。各位都是看着小芳长大的长辈,小芳以前多亏你们照顾了。哎呀,你们大队的水土是真好,能养出你们这么纯朴、善良的人。不瞒你们说,我看见小芳那孩子的第一眼,就特别喜欢她。” “当时我还可惜她跟别人处对象了,谁知道那家人没眼光,居然嫌弃幸家穷。哼,没眼光的东西。往上数三辈,咱们谁家不是种地的。老金家刚过几天好日子,就忘本啦,简直可笑。不过多亏了她们不识货,不然,我可就捞不着小芳这么好的儿媳妇。” “……?!” 钱小燕的话,听的众人再次震惊不已。 幸芳的婆婆,居然这么看中她吗?连幸芳跟别人处过对象的事,她都不介意?!她居然还挺骄傲幸芳受欢迎?! 这特么简直了…… 幸芳她这是什么运气呀?简直无敌了! 众人瞬间对幸芳羡慕不已。那想借幸芳的前男友搞事情的红眼病,也没话说了。 笑话,幸芳的婆婆知道的比她还多呢,这让她还怎么搞事情嘛?!看着笑成一朵花,对幸芳夸个不停的钱小燕,红眼病瞬间生气的又想放屁了。 可惜,她的怒气无人在意。南山大队的人,都热情的围着宋家人转呢。 本来她们只是看在同乡的情分上,帮幸芳招待一下客人,等知道跟着幸芳婆婆来的这个俊小伙,不是幸芳的对象,是幸芳的小叔子,而且还没对象之后,她们对宋家人就更热情啦。 天呐,这可是正经的城里人,人家要啥有啥,还不嫌弃农村人,愿意让儿子娶农村姑娘为妻,并对她赞不绝口,对她的娘家以礼相待。这样的好婆家,那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的。她们有幸遇到了,哪能错过? 一时间家里有适龄女孩的人家都激动了。家里没有女孩的也很激动。农村人别的不多,就是亲戚特别多。谁家还没个外甥女,大侄女啥的。要是能和宋家人打好关系,把幸芳的小叔子介绍给她们的外甥女/大侄女,那他们不是也能有一门城里的好亲戚啦。 宋少辉和宋文实都是斯文人,很不适应大家的这种热情。被众人围着说话,他们都有点放不开。他们平时都端着读书人的架子,这种接地气的拉家常,他们从来没经历过。这时候遇上南山大队的人,他们就很不适应。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好在有钱小燕,她是个能说会道的人。只 要她愿意,她可以迅速跟陌生人打成一片。钱小燕就喜欢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南山大队的热情,她简直是不能再喜欢啦。 不过,喜欢归喜欢,让宋文实娶农村姑娘,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别看钱小燕跟众人聊的火热,她儿子宋文实的事,她其实一句也没往外说。 为了给幸芳长面子,也为了让众人把对宋文实的兴趣,转移到宋文城身上。钱小燕又开始忍着不适,闭眼吹宋文城啦。 “你们别看小实他人模人样的,但跟他哥宋文城比起来,他差远了。我家宋文城,十八岁的时候,差点就去上大学了。那时候,他都考上清大啦。可是那几年边境不太平,宋文城他天天听广播,越听越忧心。最后,他就学前人弃文从武,背上行囊去部队参军了。” “这一走就是十年,让他从一个热血的学生兵,成了如今战功卓著的战斗英雄。战斗英雄你们知道吗?那是只有在战斗中有重大贡献的人,才能得到的荣誉,比一等功还厉害呢。十年时间,我家宋文城的军功章攒了一抽屉。因为他功劳大,这回他们领导还要推荐他去读军校。等他毕业,那可就不是简单的团长啦。师长你们知道吗?我家宋文城,以后最少也能当个师长,管一个军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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