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灵气时代_新灵气时代 第32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新灵气时代 第32节 (第1/3页)

    瓦当区这里的大楼,其实也是七部征用的破产企业抵押房产……这附近有居民区还有几条住着人的街道,考虑到今后有很大可能还会收容到类似画壁墙人这种对一般人有威胁性的高能体,七部再继续留这块儿办公已经不大合适了。

    西王山煤渣厂那片儿烂尾工程,早些年前市长与煤渣厂厂长沆瀣一气滥用职权征用土地的时候本地住户就已经搬空了,最近的省道都在五公里外,仅有的两条公路也已经暂停使用,倒是适合把分部放过去。

    反正贵安分部就他们这几个人,不用走什么程序,安姐这个科长做了决定,跟市里说一声让保持通电,再跟总办那边汇报一下就行。

    人多力量大,各类黑科技设备很快就装了两卡车,在警察叔叔们开来的警车护送下,一路前往东明区。

    折腾了一天的安姐和老魏没开车,搭了刘队坐的警车。

    “对了老安,那事儿……你没跟小季透过风吧?”老魏坐在警车上喝了半瓶子刘队递过来的矿泉水,转脸朝搭档道。

    “这怎么可能让她晓得,她的养父母都没跟她原来的家庭联系过,咱们还是别做这个坏人了。”安姐摇头道。

    季思情生物学上的父母也在岚山农庄那支老年旅游团里,这是谁都没有想到的。

    更难以想到的是……一天前,画壁墙人引发事件的当晚,这俩口子倒是幸运地没给卷进去变成受害人,却在当晚失踪了。

    当时老魏和季思情把画壁墙人引到旁边山区里去了,守在农庄外的刘队和八名警察光是帮忙转移深度昏迷中的受害者、和本来就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就忙得不可开交,直到天亮才发现旅游团中有人失踪。

    当时刘队就连忙联系当地岚山村的村民组成搜救队伍进山搜寻,这一天一夜过去,连个鬼影儿都没找着。

    坐前排副驾的刘队当初配合过季思情的背景审查工作,是知道内情的,听到他们提起这事儿,就扭头道:“你俩还不知道吧,就今天上午,肖家的亲属刚去市局里闹过事,搁市局大门口那拉横幅、架花圈的,吵吵着要求国家赔偿,颤音小视频都发了好几条。”

    安姐、老魏二脸震惊:“什么玩意儿??”

    “就是要赔钱,要巨额赔款。”刘队长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地道,“昨儿副市长不是出面去医院慰问过老年旅游团吗,市电视台还报道过。肖家人虽然还不晓得内情,但似乎是觉得这次事故有国家兜底,这不国家的钱不要白不要么,就先把事儿闹大了再说,好狮子大开口。”

    安姐听得嘴角直抽抽,老魏也是一脸的无语。

    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画壁墙人引发了事件,这事儿正国上层确实没打算让地方上扫尾,会安排人来做善后工作。

    市里的领导去出面慰问,也是在向饱受惊吓的亲历者们做个表态,让大伙儿对国家有信心、相信国家能处理好类似事件,不要因为亲眼目击过妖怪,就去迷信什么民间大师、野鸡宗教。

    精神方面的干预治疗是有的,受害者的治疗费用、包括受到惊吓后基础病复发的老年人医药费,都可以给报销了;但要说什么天价赔偿……那是没有谱的事儿!

    总办那边再财大气粗,也不是这么祸祸国院给拨的经费的。

    再说了,当时那么多七、八十岁的老年游客都没有失踪,都好好儿的送到医院去接受治疗去了,肖家那夫妻俩才五十多,还属于壮年,怎么就能在那种有人自发组织避难、有警方协助转移的情况下不见了的?

    “那现在是怎么说,还在搜救吗?”安姐蛋疼地道。

    “搜着的,我们的同志还在那边。”刘队神色古怪地道,“就是我觉着吧……这事儿恐怕有点玄乎。你们也晓得的吧,和那夫妻俩一起失踪的还有个姓马,叫马小娟的导游。这个导游,恐怕不一般。”

    老魏“诶?”了一声,安姐一时间也没弄明白刘队为啥会额外提起这个导游。

    “我这么说吧,马小娟就职时提供给旅行社的身份履历都是假的,她用的证件两年多前在z省挂过失,真正的马小娟现在还在z省的厂子里打工,压根就没回g省。”刘队的神色更加古怪,“更离谱的是,她已经在旅行社干了半个月了,居然连一枚指纹、一点dna痕迹都提取不到……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这意味着什么你们能想到吧?”

    老魏“嘶”地一声,安姐的眼睛猛地瞪圆了。

    “那总有留下照片吧?”安姐忙道。

    “有。”刘队简洁应声,掏出手机cao作了下,把导游马小花的工作证照片翻出来,递给安姐。

    简简单单的一寸工作证照片上,是一个年约二十出头、扎着马尾辫的年轻姑娘,很有精神地朝着镜头微笑,画着粗粗的眉毛,涂着跟肤色不相称的红嘴唇,皮肤状态很粗糙、用的粉底也很粗劣。

    这个妆容吧……在如今的年轻人之中算得上是极其质朴了——刚从农村出来的年轻女孩化的妆估计都要比这张脸更精致点。

    安姐盯着照片上的脸看了会儿,拿出自己的收掉,翻出季思情生物学上的亲姐留在警方系统里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