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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不如友生 (第2/2页)
一个话题。 “子突、子亹、子婴,皆被我勒令禁足,如今就在宅邸之中,我儿以为该如何处置?” 郑庄公紧盯着郑忽道。 郑忽被看的有点心头发虚,要按照他的想法,那就是全杀了,以绝后患。 正所谓削柱掘根,无与祸邻,祸乃不存。 斩草不除根,逢春又再发! 想是如此想,郑忽却不敢说出来了。 不然,传出去就是一个兄不友的名头。 就拿郑庄公来说,《左传》上对孔子《春秋》中所书郑伯克段于鄢的解释是,称郑伯,讥失教也! 意为郑庄公身为哥哥在父亲死后却没有教育好弟弟,这是失职的! 像在三代以前,帝舜也曾布五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而这种观念在当今依旧是主流。 所以,郑忽不敢提杀之以绝后患的事。 弟虽不恭,兄却不能不友! 况且,郑忽也不知道郑庄公究竟是何想法。 但是依照郑忽的猜测,郑庄公是肯定不希望他这三个弟弟死的。 毕竟,曾经这三位也是他的爱子。 现在这只是属于政治斗争失败,可大可小,关键的决定权还在郑庄公手里。 郑忽也不想在此时恶了郑庄公,得不偿失! 现在又不是他郑忽掌权! 而且来说,郑庄公也只是询问他的意见,实在没必要搞成不死不休的局面。 虽说现在不把这三位搞死,以后可能会有后患,但是无可奈何啊! 当然,郑忽也得表个态,让他老爹安心。 “儿尝闻《斯干》言兄及弟矣,式相好矣,无相犹矣。弟虽不以儿为兄,儿却不能不以弟为弟。” “且《棠棣》之谓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弟之于儿手足也!”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孝之始也,儿实不敢自戕躯干以绝人子之孝!” “然善不可失,恶不可长,长恶不悛,从自及也。儿身负长兄之义,亦不忍见弟因积恶而丧身!” “故儿心中实难决断,惟父君能明断万里,儿谨奉父君之教!” 说完,引身一拜后,将头贴在坐席上,表示自己甚是惶恐! 其实呢…… 什么惶恐,什么不能决断。 他早已经把态度表达的很明确了。 既不能将三公子杀了,又不能就这么不疼不痒的过去了。 “自家老爹将祭仲的女儿许配给自己,让自己和祭仲绑在一辆战车上的目的或许也没那么纯吧!” “政治交换?让自己以后不再对自己的这个三个弟弟穷追猛打!” 郑忽突然想明白了。 之前他还疑惑,为什么自家老爹刚帮自己扫清障碍后,就把祭仲送到自己身边,难道就怕自己势大威胁到他吗? 现在看来,这只是一场政治游戏罢了! 他现在还没有钳制祭仲的能力,即便将祭仲送到他身边又如何? 而自家老爹却能通过这件事得到自己不再追究三公子过错的政治承诺! 毕竟当父亲的都这么信任你了,你总不能让自己的父亲伤心吧! “不过,《棠棣》中还有这么一句丧乱既平,既安且宁,虽有兄弟,不如友生!” 郑忽幽幽的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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