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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尾感言 (第3/4页)
义,就是结果正义论者! 冤!枉!啊! 想想看吧!一个不在乎程序的人会在一本书里和你反复提起这个不合程序,那个不合一般搜查流程? 我不刻意提起的话谁知道这个证明方式不合程序! 想想看吧!柯南里面那么多违规搜查,钓鱼执法,怎么没人批判柯南? 我当然在乎程序,因为程序是能让证据得到最大化效用的方式! 从根子上来讲,我和诞生在这个国度的其他人一样,是实证主义者! 无论是程序正义还是结果正义都是海的那边提出的哲学问题!根植于英美法系的哲学讨论! 英美法系可以严格地执行程序正义,并不是因为“他们可以为了保护所有嫌疑人的利益放弃一切”,而是对他们来说执行程序正义的代价不大!最多只会关系到这个证据能不能当成决定性证据而已! 因为维护英美法庭的公正性的不是所谓的“程序正义”,而是陪审员制度。这些陪审员都是没有经过法律培训的一般“有良知”的市民。 英美法庭的重点,在于争取这些市民的信任。 牙琉雾人的法庭其实就是一个例子。(第一卷这两场都比较偏向庭辩激烈的英美法庭……或者说不是偏向英美法庭的庭审不好看……不把所有读者当陪审员而是当精英法官来写庭审……呃,那也太硬核了点) 在《森谷帝二纵火案》中,牙琉雾人的拿出的第一份证词就是非法证据,因为这是他无法通过程序取得的证言。但是他可以明目张胆地使用而不用担心检方用“不合程序”的说法打回来…… 因为就算这份证据不合程序被撤回又怎么样?难道就没有说服力了吗?陪审员可不懂什么叫有效证据!只要关键性证据是有效证据,让懂法律的法官能够接受,在争取陪审员信任的环节,面对这样的证据你真的觉得可以通过一句“不合程序”,就能把它带来的影响完全地从人的脑海中删除? 想想看接下来的那个证据,请问当时那位寺冈警部真的做过在警卫的夜宵中下安眠药的事吗? 不·知·道!没人调查过!因为辩方撤回了立证,而法庭也紧接着继续审理。但是陪审员(读者)可以回答我,当时你有没有觉得这个寺冈警部真的做过这件事? 而更加讽刺的是最后一个证据,那是完全符合司法程序的伪证! 因此那个法庭就变成了一个笑话! 当然,不是所有的法庭都是这样的,或者说这样的法庭是作者故意设计(检方的休庭申请被轻易驳回,导致检方没办法揭穿辩方使用伪证)才会变成极端少数的情形。但就像我说的,让制度能够按照设计初衷运行的,不是某一项准则,而是人! 检察官谁来监管?律师。 律师谁来督查?检察官。 两者对立又统一,在法庭上缺一不可,两者都是维护正义不可或缺的一份子,偏帮那一边都不对! 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当做哲学命题讨论讨论就好,你们可以为任何一方摇旗呐喊加油鼓劲,我一个实证主义者不参合,我只对伪证零容忍。 二、关于书评区的高赞质疑的回答 涉及该不该这么做的三观的问题我一般不作回答,因为说实话每个人都有他不能接受的底线问题,但作者不可能顾及所有人的底线。 主角还一直打柯南呢,怎么就没人为柯南抱不平呢…… 我只回答园子会不会这么做的问题。 文中已经指出了,这个事情是原著漫画提到过的事情,是园子和小兰坚定友谊的一个侧写,也是她们友谊不能退让的一部分。 园子完全有理由发火,而园子发火不会打人?印象中好像在《麻将和七夕的回忆》里就因为有人嘲笑小兰打过人吧? 然后是在“外人面前”“不是长辈”…… 呃……首先,即使只大了一岁,即使主角是穿越者,实际年龄不应该这么算,但在园子眼里,主角就是他的亲弟弟,她是他的长辈。而当时旁边只有小兰,园子想要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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