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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第3/7页)
的教会里,那些有爱心的信徒们往往是不怎么可爱的,活泼的还是几个华侨。若是杂种人,那比华侨更大方了。 振保认识了一个名叫玫瑰的姑娘,因为这初恋,所以他把以后的两个女人都比作玫瑰。 这玫瑰的父亲是体面的英国商人,在南中国多年,因为一时的感情作用,娶了个广东女子为妻,带了她回国。现在那太太大约还在那里,可是似有如无,等闲不出来应酬。玫瑰进的是英国学校,就为了她是不完全的英国人,她比任何英国人还要英国化。英国的学生派是一种潇洒的漠然。对于最要紧的事尤为潇洒,尤为漠然。 玫瑰是不是爱上了他,振保看不大出来,他自己是有点着迷了。两人都是喜欢快的人,礼拜六晚上,一晚跑几个舞场。不跳舞的时候,坐着说话,她总像是心不在焉,用几根火柴棒设法顶起一只玻璃杯,要他帮忙支持着。玫瑰就是这样,顽皮的时候,脸上有一种端凝的表情。她家里养着一只芙蓉鸟,鸟一叫她总算它是叫她,急忙答应一声:“啊,鸟儿?”踮着脚背着手,仰脸望着鸟笼。她那棕黄色的脸,因为是长圆形的,很像大人样,可是这时候显得很稚气。大眼睛望着笼中鸟,眼睁睁的,眼白发蓝,仿佛是望到极深的蓝天里去。 也许她不过是个极平常的女孩子,不过因为年轻的缘故,有点什么地方使人不能懂得。 也像那只鸟,叫那么一声,也不是叫哪个人,也没叫出什么来。 她的短裙子在膝盖上面就完了,露出一双轻巧的腿,精致得像橱窗里的木腿,皮色也像刨光油过的木头。头发剪得极短。脑后剃出一个小小的尖子。没有头发护着脖子,没有袖子护着手臂,她是个没遮拦的人,谁都可以在她身上捞一把。她和振保随随便便,振保认为她是天真。她和谁都随便,振保就觉得她有点疯疯傻傻的。这样的女人,在外国或是很普通,到中国来就行不通了。把她娶来移植在家乡的社会里,那是劳神伤财,不上算的事。 有天晚上他开着车送她回家去。他常常这样送她回家,可是这次似乎有些不同,因为他就快离开英国了,如果他有什么话要说,早就该说了,可是他没有。她家住在城外很远的地方。深夜的汽车道上,微风白雾,轻轻拍在脸上像个毛毛的粉扑子。车里的谈话也是轻轻飘飘的,标准英国式的,有一下没一下。玫瑰知道她已经失去他了。由于一种绝望的执拗,她从心里热出来。快到家的时候,她说:“就在这里停下罢。我不愿意让家里人看见我们说再会。”振保笑道:“当着他们的面,我一样的会吻你。”一面说,一面他就伸过手臂去兜住她的肩膀,她把脸磕在他身上,车子一路开过去,开过她家门口几十码,方才停下了。振保把手伸到她的丝绒大衣底下面去搂着她,隔着酸凉的水钻,银脆的绢花,许许多多玲珑累赘的东西,她的年轻的身子仿佛从衣服里蹦了出来。振保吻她,她眼泪流了一脸,是他哭了还是她哭了,两人都不分明。车窗外还是那不着边际的轻风湿雾,虚飘飘叫人浑身气力没处用,只有用在拥抱上。玫瑰紧紧吊在他领项上,老是觉得不对劲,换一个姿势,又换一个姿势,不知道怎样贴得更紧一点才好,恨不得生在他身上,嵌在他身上。振保心里也乱了主意。 他做梦也没想到玫瑰爱他到这程度。他要怎样就怎样,可是这是绝对不行的。玫瑰到底是个正经人。 这种事不是他做的。 玫瑰的身上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但是他是他自己的主人。 他的自制力,他过后也觉得惊讶。他竟硬着心肠把玫瑰送回家去了。临别的时候,他捧着她的湿濡的脸,捧着咻咻的鼻息,眼泪水与闪动的睫毛,睫毛在他手掌心里扑动像个小飞虫,以后他常常拿这件事来激励自己:“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吗?” 他对他自己那晚上的cao行充满了惊奇赞叹,但是他心里是懊悔的。背着他自己,他未尝不懊悔。 这件事他不大告诉人,但是朋友中没有一个不知道他是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他这名声是出去了。 因为成绩优越,毕业之前他已经接了英商鸿益染织厂的聘书,一回上海便去就职。他家住在江湾,离事务所太远了,起初他借住在熟人家里,后来他弟弟佟笃保读完了初中,振保设法把他带出来,给他补书,要考鸿益染织厂附设的专门学校,两人一同耽搁在朋友家,似有不便。恰巧振保有个老同学名唤王士洪的,早两年回国,住在福开森路一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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