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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穆小青 (第2/2页)
,茫然的离开。” “我成了一只流浪的小狗,没有家,没有归宿,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我将本来就脏兮兮的自己涂的更脏,将我的长发剪短,我像那些流浪的男孩子一样装扮。我有时候会跟他们结队,有时候又会为了一口食物而大打出手,我不记得第一个被我打死的人长什么样了,我只记得他想抢我最后一口腊rou,我用石头砸死了他,我保住了我的食物,也保住了我自己一条命。” “渐渐的,我越来越大,下手也越来越狠,我不再满足跟那些流浪的孩子抢食物,我会去那些房子里偷,虽然他们过得也艰苦,但比我们要好多人。有时候,我也会被发现,但我第一反应却不是逃走,我会跟房子的主人拼命,直到他乖乖的让我将食物带走。随着年龄的增大,力气也越大越来,我的胆子也变得更大了,刚开始只找那些看起来很弱的农民,最后我甚至敢去抢一些士兵的家。这些驻扎在村落的小兵,虽然生活质量不如亲卫队的,但他们却过得比一般农民要滋润很多。” “本来这样的日子我觉得也挺潇洒,可是渐渐的,随着身体的发育,我再也无法将自己打扮成一个男孩子。直到这一天,我被一个小兵用枪指着脑袋,被逼着将身上本来就破破烂烂的衣服全部脱掉。那一夜,我由一个流浪的女孩变成了女人!”穆小青虽然说的平静,但萧默却发现她的指甲已经深深抠进了血rou里。这对于她来说,是一段痛苦的记忆。 “后来呢?”萧默无法安慰,只希望她的回忆可以快点跳过那段不幸的往事。 “后来,那个小兵并没有就此放过我,而是将我囚禁在了他的家里。他白天出去巡视,晚上回来就会折磨我!我不想就这样任他摆布一辈子,那天晚上,我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咬断了他的生命之根。在他正在叫出声的时候,我还拧断了他的脖子!他的一切都成了我的战利品,包括他的枪!那时候我也害怕过,怕他的同伴会为他报仇,但我想多了,没几天就有了新来的取代他的位置,做着他曾经做的工作,享受着他享受的待遇,而我,依然是一个流浪者,只不过是有枪的流浪者。” “在这块土地上,有枪和没枪的待遇是完全不同的,以前我去抢,还有人会反抗,但我拿着枪,他们会恭恭谨谨的将食物奉上,如果不够,他们还会去为我寻找。当然,有枪了也有不好的地方,你会被当地的驻守武装盯上。一旦相遇,二者只能活一个。我不知道我杀了多少跟我一样拿枪的人,但我的枪法是越来越好,渐渐的还有了一定的名气。不过,在这个地方,名气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名气越大,招来的关注越多,当你名气累积到一定程度,带来的就是武装势力的围剿。” “当我感觉到自己走投无路的时候,我遇到了队长,他不算是一个好人,第一次见面他就将我打趴下,但他没有杀我,而是给了我一个机会,一个可以在金三角,在掸邦,在落云寨做人的机会!我没有丝毫犹豫,我就答应了他的要求!” “三个月的时间,我经历了常人无法忍受的折磨,看着身边同伴一个个倒下,最后,我获得了这个重新成为人的机会!当我从方团长手中接过这把枪的时候,我知道,我有了一个家!这个家,是我的归宿!曾经,我亲眼看见我的家沦为灰烬,现在,我会用我的生命来捍卫落一团!我绝不允许我的家再次沦为灰烬,即使大火要再次燃起,我也要与它一起化为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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