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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 (第3/4页)
她爷爷,然后找人来将她抓回去,她对这赵文没有一丝爱意,要她和赵文成亲,简直是教她生不如死,她心中理想的丈夫是像她父亲那般的江湖大侠,纵没有盖世武功,也要豪情万丈,哪是这个赵文,看上去就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毫无男子气概,而且,陆华浓早就对江湖十分的好奇和向往,平日里她也在陆府学了不少武功,可惜她体质太弱,学的武功又杂,此番能去江湖闯荡游历,还可借此机会找寻失散15年的父母,何乐而不为。 正想着,赵文已气喘吁吁的跑回来了,手里拎了个大包袱,他果然没带人来,他将手里的包袱递给了陆华浓,道,“我拿了1千两银子,还有一些首饰,你平时可穿戴,若是银子使完了,首饰还可变卖一些钱财,不过钱财总有使完的一天,到时候你可一定要回来,你需得知道,在外面没银子那可是寸步难行。” “赵公子,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陆华浓又握住了赵文的手,眼里闪烁着泪光道。 “那我们现在就走吧。”赵文哽咽着道。 于是两人来到城外的树林处,陆华浓对赵文说,“送君千里,终需一别,我看就送到这里吧。” 说完,陆华浓头也不回的走了。 赵文突然冲上前拉住了陆华浓的手,道,“我等你平安归来。” 陆华浓愣了愣道,心中突然觉得有点对不起这个老实而又善良的男人,“谢谢你,赵公子。” 不过,转瞬之后,陆华浓心里又想,他纵然再呆,也不会痴痴的一直等我,等我过段时间没回来,他肯定就把我忘了,然后娶一个和他般配的妻子好好过他的一生,不过一会他回去以后,他们发现是他放我走了,他少不得要受罪了。 但是过了一会,陆华浓又想,就算知道是他放我走,他们又会拿他怎么样,大不了挨一顿骂,挨一顿打,爷爷难道还杀了他不成,我本就不喜欢他,就算和他成亲,两人在一起也不会幸福快乐,与其一辈子痛苦别扭,倒不如现在就分开,这样说来,我还算是做了一件好事呢。 想着想着,陆华浓不知不觉竟已走了很远。 走到太阳下山,终于在树林间看见了客栈,陆华浓赶紧快步走进去。 “小二,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都给我拿上来。”陆华浓一边打量着小店里的人一边找了张靠窗的桌子坐下,只见小小一间客栈共有8张桌子,却只坐了4桌人,最左边是一位紫衣少年,这少年生的一张俊脸,一副风流小生的打扮,一双桃花眼微微眯起,此时正端着一杯酒水细细品尝。最右边坐了一位喇嘛打扮的大和尚俱是生的浓眉大眼,凶神恶刹,喇嘛手拿7尺金环,一看就非善类。而中间那桌坐的却是个白白胖胖的大胖子,这胖子手戴碧玉扳指,身穿锦绣绸缎,左手还在不停的揉.搓两只核桃,胖子身后站了一位黑衣人,此人从头到脚俱是黑色,双手背在身后,站的笔直,微微低着头,教人看不清他的面貌。 “姑娘,您的酒菜。”片刻间店小二已为陆华浓上了数道小菜,有肥牛rou,拌豆腐,凉拌山菜和一壶酒水,此时已近深夜,陆华浓早已饿的头昏眼花,拼命的往嘴里塞着酒菜。 “啧啧,好可怜的姑娘,想必是饿坏了吧。”那白胖子笑眯眯的看着陆华浓道。 陆华浓此时嘴里塞满了酒菜,只得抬起头呆呆的看了那白胖子一眼,只觉那白胖子满脸不怀好意的盯着自己看,看的自己浑身不自在。 “金三少,你且看看我带来的东西如何。”黑脸喇嘛说完自怀里摸出一只通体血红的玉蟾蜍放在桌上。 “哦,原来是西域的血玉蟾蜍,据说这玉蟾蜍本有两只,一只血玉蟾蜍是为公,通体血红,若将它放到水里,片刻就可将清水化为血水,此水乃天下至毒,一只白玉蟾蜍是为母,通体雪白,若将它放到污水中,可将污水化为清水,此水可治百病。”金三少微微颔首,捻了捻脸上的胡须,站将起来,围着血玉蟾蜍看了一圈道,“传说这对玉蟾蜍乃是竞王陵的陪葬品,已有几百年未曾现世。” “可惜呀可惜…”金三少摇了摇头,叹息道,“可惜这玉蟾蜍只有一只,真是可惜…” “哈哈…”黑脸喇嘛面有得色,仰首大笑道,“既然我能带来这只公的,那只母的我自然也有。” 正文 第二章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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