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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稍稍“良心发现”,重新抱抱他,语气跟着温柔许多,问:“是吗?那你……” 季宵说:“我只好到处找你,可是你总是不见人影。有很多血,很多怪物。” 他讲出的内容颠三倒四,我需要花一些时间,来理清话中的意思。 平时季宵不是这样的。 他很聪明。七八岁的时候,父母就因车祸亡故,自此被寄养在叔叔家。可叔母待他颇不宽容,叔叔也作壁上观,季宵几乎是吃百家饭长大,直到遇见我。 我捡到他,像是捡到一只流浪猫,再把这只猫调养得健健康康、打扮得漂漂亮亮。 他高三那一年,我们过得很不容易。季宵欠了太多功课,虽然态度很好,但有些事,客观上改变不了。我一度觉得要不然还是让他复读,多一点时间,兴许能考出更好的成绩。可季宵说,他想和我一起。 我只好答应他。 我知道,那会儿他没有多么爱我,只是待在泥潭里太久,遇到救命稻草,就要拼尽一切地抓住。 他想利用我,好摆脱过往,走到光明处。 这份心思昭然若现,我本该因此不快。但他有一张很好看的面孔,说话的时候坐在桌边看我,脸颊被我喂出一点rou,显得柔软又恳切,我看着就要心软。 不只是想要答应他,还想要抱着他亲一亲。 他什么都没有,我则拥有一切。想亲他了,也能理所当然地付诸实践。 最初亲上去的时候,季宵惊讶了一下,很快又放松下来。他似乎终于找到一个我“好心”帮他的原因,整个人都因此坦然许多。原先那种惊弓之鸟一样的气质逐渐消失了,彻底成为一只家猫。 现代社会,高考是可以决定人生走向的事,无怪他这么重视。 可等高考结束,我们最终还是没有“一起”。没办法,我成绩比他好太多。 不过季宵的确努力,考出一个我事先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分数。这让我们可以选择相邻的大学,又在两所学校之间的地方买了一间公寓。 大学四年,我在学校和家中公司之间奔波,季宵则适应着学校的一切。课业,老师,社团……我们一天天亲近,不只是身体,也是心灵。有什么东西在我们之间萌芽了,来得有些晚,但我和季宵都不在意。 量变产生质变,是在一个很寻常的晚上。 他趴在床上写paper,而我则在一边开线上会议。 虽然底子差,但几年刻苦下来,旁人已经完全看不出,季宵曾经考出数学六分这种“惊人”的分数。 我面前是办公桌,背后是书柜,柜子上塞满用来撑场面的大部头。对面用车轮战应付我,我起先全力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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