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真的没有搞事_第159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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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9页 (第2/2页)

应该说是威尔逊·菲斯克,因为除了她,没有什么了解金并过去的人还活到现在——不是被金并灭口,而是……嗯,可以简单地归结为——命运开的玩笑。

    在金并心里始终有一架天平,一边是他的王国,另一边是王国以外,与他有关的人和物。

    他的罪恶王国远比其他存在重要得多。

    瓦内莎或许和别的东西比起来对金并而言十分重要,却完全不如他的“事业”。

    小丑是个疯子,但绝不是个傻子,这一回得手后一定会借此机会狠狠地给金并的势力一次重创,采用的手段也肯定包括在公众面前展现自己令人发指的手段——反正他不在乎被人唾骂,但是金并在乎(他还想竞选总统来着)。

    金并的情报网相当丰富,不会连任何一个哥谭人都知道的常识也弄不明白,一定想象得出瓦内莎落到小丑手里会经历些什么。

    也就是说金并比小丑更想尽快把事情按下去。

    对金并来说,如果能在事情闹大之前全部解决掉那是最好的,但是这相当难以做到。

    那就只剩下一个选择了:放弃瓦内莎。

    她太了解自己丈夫了,不会想不到这一点。

    可是对瓦内莎来说,金并就是她的全世界。重要到在明白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并不是最高的时候,便全盘接受了这一切。

    或许在外人看来,这种关系并不平等,很有可能得不到一个好结果(我们从墙外面也能看到事实的确如此),但那是纯粹站在客观角度,排除了一切感性因素后得出的结论。

    可惜作为当事者,往往无法选择最优解,或者说最优解并非他们喜欢的选择。

    也许看起来不大聪明,却也无法指责。

    能够用“这是爱情”来解释吗?

    也许这确实是正确答案,但一定不是全部的答案。

    或许连本人也不知道应该如何概括,毕竟感情就是这么复杂的存在。

    ……

    耶梦加得觉得,要是对面那人敢说“你只要在这个世界死一回就可以了”这种话,那她可能会立刻找机会将对方人道毁灭。

    并不是出于“被人盯上了”的危机感,而是那种直白而又拙劣的计策让她下意识地产生类似于厌烦的情绪。

    那是绝对错误的答案,不用想就可以做出判断。

    因为“无法受到真正的威胁”,所以关注点也不会与常人一样,表现为更加关注一些看起来“无关紧要的”细节。对本人来说不是什么怪事,但是在有心人眼里就是不知轻重的表现。

    而且,有了第一次就一定会有第二第三次,一开始没有得逞的话手段也会越发激烈,如同跗骨之蛆一般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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