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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喜欢 (第1/3页)
赌场经理带着人到了,开着车来的。按常安说的方位,找到饭店旁边一个放着石墩子和篓子的巷口,掏到了几乎被夜色吞没的这两人。 去的时候,小姑娘和宋定同时抬起头,望着他们这帮人的眼亮晶晶。 宋定被人架上了车,经理不知道要不要带上常安,正要问一问宋定的意思,结果小姑娘自己走了, 因为两分钟前她就问过:“我可以跟你去吗?” 而宋定躺在车里,忽视她眼中溢满的期望和着急,选择了闭起眼,“不行,你回家去。”他拉拉她沾血的手,手指温凉。熟悉的黏腻和混乱的血腥都不属于她,他握握她地手便松开:“弄脏了......记得把手洗干净再回家。” 常安自己下了车离开。走出十几米,有个男人小跑跟了上来,挠了挠头:“他说要我送你回家 ,路上怕不安全。”常安看见他衣袋里鼓鼓的枪,默了一瞬颔首。 她在一条浅水溪边蹲着洗了手,毛衣还在宋定那,大衣外套上也沾到许多,她想了想,干脆把大衣扔了,就穿着一身校服。 那人并不多话,就一路上静静跟着,是个老实稳重的。只是看她冷得发抖,摇了摇头。 回了家没看见人,她暗自庆幸着,蹑手蹑脚上楼去躲,身后忽然响起话来:“上哪去了,这么晚回来?!” 常安吓了一跳。 她不敢转身:“和同学吃饭。” 查妈看她穿着校服,以为衣服提前脱掉了,想帮她收拾。去大厅找了一圈也找不到,一问自家小姐,答案匪夷所思。 “走在路上,一辆汽车开过来,地上的水花全溅到我身上,衣服全脏了又湿又臭,我受不了就扔掉了。”常安低着头认错的模样,“我知道这样不好,我就是一时冲动.....”她的手背在身后。 这幅模样倒让查妈舍不得训斥,只是忍不住多说几句,“......你带回来洗不就行了吗?你以前衣服总弄得那么脏,都带回来给我洗,也没扔掉过啊......” “不要。”她忽然皱皱眉。 查妈“......”。这孩子今天是怎么了!? 常安一回到自己屋子,刚关上门,眼泪就下来了。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今晚发生的意外,还有宋定受伤后牵着她的手说的那一句:“我不能去医院。” 她想想,就心疼。 常安自觉是个很淡漠的人,除了陪伴自己长大的亲人和真心相待的朋友以外,她很少关心别人的生活,对其他人的生死可以无动于衷。 过去的十七年中,她都不觉得异性有什么吸引力,她更喜欢女孩,女孩会撒娇,爱吃零食,爱干净,善良乖巧。 但是她现在意识到,自己的确对宋定产生了男女之情。 她喜欢他。 半个月过去。 街上热闹起来,鞭炮声也不断,电影院前的小窗口陆陆续续排起长队买票,常安从图书馆走路回来,好巧看见了熟人。 戴进余笙两人不远不近地走着说话,戴进先看见她:“常同学?”他正大光明的,倒是一旁的余笙有些窘迫,微低着头,拉拉她牵着的一个小女孩的手:“这就是茗槿,我家教的那个小姑娘。” “jiejie好。”小姑娘软糯糯喊。 “茗槿好啊,我叫常安。” 她和她握握手,语气软和,眼睛看着小娃娃心里却在想:两人和好了?毕竟之前在学校那几回,她连话都不要和他多说,一见他就生气,看都不想看到他。 回去地路上经过福来春面食店,常安脚步缓了缓,想到宋定,那件事过去大半个月了,他刀伤到底如何?离自己的生日也才剩叁天了。 她找到半个月前打电话的那家赌场,他们生意很好,前台走过来问她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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