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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前, 她才刚刚经历过差点失去胭脂的痛苦, 思考一夜之后决定还是不要冒险。 她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意气风发, 觉得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天明教少主。 想起她过往种种所受苦难,都是因为过分狂妄自大、目中无人所致。 她现在是胭脂的沈掌柜,有了牵挂的人,不能再动不动就冲动行事,置胭脂的安危与不顾。 胭脂仰头望了沈错一会儿,这一回却没有再劝。 “我明白了,那就让我和沈掌柜一起吧。” 沈错很高兴胭脂没有坚持,低声道:“这才对,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你都得待在我身边才是。” 胭脂点了点头,望向洞口淅淅沥沥的的雨水,问道:“现在是什么时辰了?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呢?” 沈错有以内力运转周天推算时辰的本领,即便没有日晷和钟表也能知晓大致的时间。 “应该卯时四刻了,天色一时半会儿该不会大亮,要出去就要趁现在。 这里如果真有守卫,定然在高处设有观察所。河滩无遮挡物,黑暗与雨水倒不失为一种遮蔽的手段,只是……” 只是如此一来,两人又要冒雨而行,沈错有内力护体自然没有什么,只是胭脂才刚经历了落水。 目前虽然看不出有生病的迹象,但再淋一场大雨就不好说了。 “我没事的!沈掌柜,我没那么弱不禁风,只是淋点雨而已。昨晚落水我现在不也好好的吗?” 沈错下定决心要先带胭脂离开,只是犹豫该在哪个时机合适。 原本当然是越快越好,但这场大雨实在是不能忽略的恶劣因素。 “沈掌柜,我们从昨晚开始就水米未进,这场雨不知道要下多久。 如果为了避雨而浪费离开的时机,之后也需要为食物发愁,在此的风险只会越来越大。 你如果已经做好决定,那就不要因为我迟疑,我不想成为你的拖累。 只是淋点雨而已,就算真的生了病,你也一定会治好我的,对不对?” 胭脂说的很有道理,沈错心中权衡之后也是如此认为。 比起带着胭脂在沈铮老巢待着,尽快带她离开才是明智之举。 “胭脂,你一定要抓紧我。” 天光将亮,盘腿坐了一夜的青年缓缓睁开了双眼。几乎是在他睁眼的瞬间,门外就传来了他属下的声音。 “庄主,船只已经准备好了。” “我知道了……”沈铮从床上一跃而下,扯过一旁的衣衫披在身上,“出发去禹州。” 他所经之处倒着七八具尸体,均是白云山庄死侍的打扮,无一不七窍流血,死相狰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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