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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2/4页)
,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李老板……”说着他又看了一眼卢思雅。 “你们慢慢谈,我出去照看一下。”卢思雅出去了,还顺手关上了门。 “老板我不是偷你的东西。”阿雄说,“那个石碑和棺材都是卢小姐拿的。” “你知不知道你这么做是犯法的!”李穆低声说,“万一被人发现了,就是诈骗啊!” “老板,我没有骗那些人啊,我只是他们说,我发现了一个古墓,告诉他们我是谁,帮李公子你挖山的时候怎么样挖出了一个古墓,古墓里面有东西。我又没说卢思雅小姐卖给他们的那些玉器和瓷器是我挖出来的。”阿雄咧嘴笑道,“卢思雅小姐卖给他们的东西,我见都没见过。” “还是一样的,只要你最后从卢思雅手里面拿了钱,就是共犯。”李穆说,“钱全是卢思雅收了,你小心到时候鸡打蛋飞,什么都没落着。” “你放心好了,李公子,我是按天算钱的,每天一万块。他们买赃物本来就是犯罪,那些人家大业大的,不会为了这么几万块的小钱就把自己的罪名坐实了。”阿雄说,“他们不会去报警的。谢谢李公子关心。” “这是卢思雅告诉你的吧?”李穆没好气地说,“就算人家不报警,私下找人来打你怎么办?”想也知道,卢思雅这么大的店在这里,要跑也没这么容易,到时候肯定把所有的问题都推给阿雄,说自己也是被阿雄骗了。 “现在我已经做了15天,收了15万,只要再做几天,我就够钱回家承包鱼塘养甲鱼去了。”阿雄说,“到时候我隐姓埋名,一心养甲鱼,再也不到省城来,谁也找不到我的。”看到李穆似乎还不怎么相信的样子,又加了一句,“我那乡下很偏僻的,谁也不知道我真正的乡下在哪里,安老板都不知道,他虽然是我同乡,不过是在镇子里和我认识的,从来都没去过我家,也不知道我的真名。” “那好啊,你家的真正地址和真名可千万谁都别说。”李穆摇头,“你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地址怎么办呢?你可别告诉我说你从来都没有给人看过身份证。”看来这个家伙是被钱迷了眼了,“要及时收手,知道吗?” “我明白的,李老板,只要钱够了我立即就走!我身份证上面写的是我镇子里的地址,不是我老家的地址。”阿雄说,“卢思雅也不是什么好人,我明白的。只要再做几天我就走!” 这时候有人敲了敲门,“阿雄,有客人来了,快干活!” “李老板,我去干活了。”阿雄满脸满足的笑容,走了出去。 阿雄刚出去,卢思雅就从另一边的暗门进了来,对李穆说:“怎么样?我没说错吧,是他自愿的。”她这么说,自然是表示她已经把李穆和阿雄的对话听了个清楚。 “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李穆说。 “谁又知道呢。”卢思雅说,“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哲学家都弄不清楚。” “我希望你们不要闹太大,至少不要……不要闹到出人命的地步。”李穆说。 “谁也不希望出人命啊。”卢思雅说,“可是现在的社会,为了几千块就愿意杀人的多的是。那我能怎么办?总不能把古董几百块钱卖出去吧?” “总之你们收敛一点吧!”李穆说。说起来他和阿雄也不过是见过寥寥几面,也不算真的有什么交情,阿雄还两次坏了李穆的事,一次是填了大鱼塘,一次是挖出了明朝古墓。虽然这都不是阿雄的错,但李穆觉得自己为他做了这么些事,已经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毕竟是阿雄自己抵不住诱惑加入到卢思雅的犯罪活动中去。 “你放心好了。”卢思雅说,“我们卖出去的都是高仿,省城没多少人会认得出来。”说着她拿出一块玉牌,“看这个,你能看得出来这不是明朝的玉牌吗?” 李穆连这是不是一块玉都看不出来,他拿起这块所谓的明朝玉牌,注意到上面有一块脏脏的,红色的锈斑,“真难看。” “这是血沁。”卢思雅说,“古玉放在尸体上,千百年来血渗入玉中,才会造成血沁。”李穆听到这话,急忙松手,玉掉到了桌面上。“你小心点啊,沁是假的,但玉是真的啊,虽然不是明朝的,也值好几千块呢。” 第三十一章 假玉 等一等,李穆似乎在哪里听说过血沁这种东西。对了,他想起来了,上一辈子李富贵逃亡到国外之后和李穆说起过,还掏出一个玉牌和李穆说这是一块清朝的古玉,乾隆皇帝用过的,上面有血沁,特别珍贵。那一块玉牌想起来……就和这块一模一样!都是方方正正的,上面没有任何的雕刻,一片平坦,说是意喻‘平安无事’,上面还有一块血沁。当然,可能平安无事的玉牌都是这个样子,血沁的样子李穆也不是很记得,不过有一个数据他记得很清楚。 “这个牌子有多重?”李穆问。 “148.4克。”卢思雅说,“再重佩戴就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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