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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对于现在的生活,她却是不满意的,尤其是能上得起几百块一节,除了好看并没有什么用的花艺课,多半都是一些闲来无事的阔太,有些东西见的多了,心难免就大了。 宋静出身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县城里,从小她就格外的喜欢花,在他们镇子上,后来开了一家花店,花店是个女老板,听说是从大城市来的,花艺很好,宋静小时候经常会扒着窗户看那个老板|插|花,大概因为她经常来,又是个小孩子,那个老板后来还教她|插|花,只要她偶尔帮着处理一下店里的花材,更甚至如果是她|插|的花卖出去了,还会给她手工费,小时候的宋静不但学会了|插|花,还赚了不少的零花钱。 后来她长大了,念书读出来了,见识到了更大的城市,但是她对花的喜欢一如既往,又因着小时候那个老板教的收益,还曾在花店里打过工,再然后去比赛,去考试,慢慢的成了一个真正的花艺师,这对她的生活帮助很大,能从事自己喜欢的,又能赚钱,可是她总觉得还不够。 直到她重新遇到薛城,薛城,她一个高中,但不同班的同学,那个霸占了高中三年成绩前三排行榜的男人,那个所有女生梦想中白马王子的男人,她看着他仔细的为他太太挑选最喜欢的花,那低头认真专注的模样,让她那颗只在青春时期跳动过的心脏,再次跳动了起来。 生活就跟|插|花一样,需要耐心的裁剪和修饰,不合适的长度,腐烂的花瓣,都要去掉,才够好看。 正在上课的宋静原本好好的在教课,但突然感觉到身上有点异样,她的背上好像有什么东西,让她觉得很痒,她很想挠一挠,可是在人家有钱太太家做这种举动实在是太失礼了,她今天要是做了不顾形象的举动,那这课恐怕也没有下次了,所以她生生忍住了。 好在课程只有一个多小时,上完了课,拒绝了对方点心的邀请,忙不迭的离开,在电梯里她就忍不住在身上挠了起来,可原本还能忍住的痒,在她挠了之后,越发的忍不住了。 宋静对生活很讲究,租的房子是在市区比较好的地段,距离她上班的地方也算进,但距离住在别墅区的阔太们家,那就有点远了,所以这一路回去的过程中,对她来说简直折磨的要命。 等她好不容易忍着痒抗回了家,脱了衣服一看,她整个后背全都是红疙瘩,大大小小,小的就拇指大小,大的恨不得有一个鹌鹑蛋大,宋静顿时就被吓到了,忙不迭穿上衣服奔去医院。 等她好不容易挂号排队轮到她了,她身上的包已经从背上蔓延到了脖子上,这诡异的脓包,还这么快的发展速度,连医生都吓到了,也不知道这脓包是否会传染,安全起见,将她转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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