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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极品妻(17) (第1/4页)
不过午饭却不是在村支书家吃的, 而是季家的院子里。为了感谢季言之的帮忙,村支书还拿出了他珍藏的五粮液出来,和着季老头一边喝酒一边吹牛唠嗑。 家里的几个孩子和着村支书家的孩子跑到了堂屋的炕桌吃饭。 饭菜都是一样, 大盆的土豆烧兔子, 猪rou炖粉条白菜。 半大的孩子都吃得异常的欢快, 只有季美妮挑挑拣拣,吃rou硬是把瘦的咬了,肥的往曾援朝的碗里塞。 曾援朝也是习惯了, 从来不觉得季美妮的行为有什么。甚至还在弟弟meimei的哄笑声下,面不改色的吃下去,顺手给季美妮捡了一筷子的兔rou。 “家里养的那几只兔子好像又怀上了。” “加把劲多捞些草回来。” 家里养兔子也算是季家村这几年发展起来的特色, 最开始是季言之去山里抓了二十来只公母对半的兔子回家养, 就为了时不时,至少明面上给家里添一道rou菜。 渐渐的, 村里人知道后,也有样学样。别说兔子二十天左右就是一胎, 两三个月, 光喂草就可以长大,而且一窝兔子怎么着也有十来只, 这么算下来, 真的能够时不时的让家里人都吃块rou, 可比一年到头就指望村集体养的猪杀了,分个三五斤抠抠索索的吃好太多了。 “嗯, 下午就去, 顺便多采摘点野菜。” 吃完饭, 村支书家的和着王春花一起收拾厨房, 顺便聊了些家常。王春花主要听村支书家的在说, 也就听出来了村支书家的对于这门亲事的不满意。王春花没有多言,不过私底下却和季言之说了几句嘴。 别人家的事,季言之就算再有本事也不会多说什么,只是敷衍了王春花一句:“儿孙自有儿孙福,路都是自己走的,合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咱们作为外人,平日里搭把手帮小忙可以。可是这涉及到人生的大事,可不能多开腔,免得落了埋怨。” “俺没有那么蠢。”王春花唠唠叨叨的说:“也没有那个闲心,别人家的事谁管谁遭殃。” “嗯,别人家的事,就该少掺和一点。” 季言之之所以帮着买砖瓦,那是村支书亲自来找他开口。要是换做其他人,哪怕是村支书家的大闺女找个知青女婿,周建国好烟好酒的相求,季言之可不会同意。 季言之做事情很随性,但也沾染了季家村村民的特质,很排外不会轻易的相信外来的知青。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很快就翻了年,又是一年春。 村支书的大闺女已经和那周建国结了婚,恰好这时,工|农|兵大学的招生名额分配了下来,季家村刚好有一个名额。这下子季家村可算是炸了锅,村里人还好,知青院的知青们可是见天的往村办公室、公社跑,找关系拉关系。据说为了这么一个名额,还的女知青还自愿牺牲,和着个别干部们拉近了关系。 一时之间不光季家村,整个周边有知青下乡的村队,基本上都闹得个乌烟瘴气。季村长气得险些炸肝,直接就把上大学的名额给了季言之,让他看着办。 这算是把季言之拉下水了,不过季言之的凶残,可是十里八村出了名的。也没有敢上门套交情,哪怕是一直对曾援朝这位养子兼未来女婿一直有窥探之心,任凭季美妮怎么牙尖嘴利,也死活不放弃的苏英华,在季言之在家的情况下,也是丝毫不敢再在季家周围瞎转悠的。 季言之拿着名额,先是问了问家里谁想去读。 家里的孩子,除了最小的季小宝外,都在读书。最大的曾援朝已经快高中毕业了,他的想法是入伍当兵。季言之没反对,甚至已经开始运用人脉,为曾援朝高中毕业后入伍当兵的事情做铺垫,争取让他一入伍就成为标兵。 至于婚事,季言之的意思是不急的。不过曾援朝和季美妮都有意向在曾援朝入伍之前定下,所以季言之也就随了儿女们心愿,给他俩简单的订了个婚,只等季美妮满了十八就结婚。 “我不去,听说那儿基本没怎么学习。”季美妮白眼一翻,毫不稀罕的道。 曾红卫:“知青们为了争这个名额,跑的可勤快了。要不是这段时间,阿爸没往深山老林里而是留在家里,你看呗,早就有知青上门了。” 季美妮:“敢上门,我直接骂过去。” 曾红卫闷笑,她的这位好姐妹兼未来大嫂喲,因为那苏英华苏知青的所作所为,季美妮算是把知青院的知青们都讨厌了,哪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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