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龙伏虎_第73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73节 (第2/3页)

投以了赞赏的目光,这小子,有着大好天赋不修行,跑去一个偏远学院混日子,却也能因此结识箫雄并且成为好友,为诸葛家也得到了巨大的利益……

    诸葛枫自己对此事却反而晕乎乎的,自己的眼光真有那么准吗,当初只是因为知晓箫雄的身份,也很欣赏箫雄的性格,很有几分同病相怜的感觉,这才主动结交箫雄并且和他成为好友……

    当时的箫雄经脉被六道锁脉术所封,虽然诸葛枫在鼓励箫雄,但是他自己也都知道,箫雄想要突破六道锁脉术几乎不可能,箫雄的一生恐怕都得平凡渡过,可是箫雄崛起的速度,却让诸葛枫也始料不及,甚至可以说是目瞪口呆!

    仅仅一年的时间,箫雄就几乎追上了自己,并且进入了狂狮学院,还成为了药膳工会总会的副会长,更联合药膳工会和诸葛家开起了药膳商行……

    诸葛枫的天赋,就算是诸葛家家主都是颇为欣赏,也因为对他颇为厚待,只是因为一些事情,诸葛枫选择了自我放逐,但是诸葛枫却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能力,只是对比箫雄,诸葛枫自己却是忍不住苦笑,难道自己根本算不得什么天才?

    和诸葛西的很顺利,诸葛家也展露了很大的诚意,虽然目前只接触到一点诸葛家,但是箫雄却已经颇为满意了。

    假以时日,百膳堂席卷整个红月王朝时,等到自己学会更高深的药膳时,到时候势必更加有和诸葛家谈判的底气。

    能够抗衡妖皇的强者,只有那么顶尖的几个,而想要从八角玲珑塔带走母亲,必然要过妖皇这一关。

    ……

    “箭痴,你既然是妖族的人,那你知晓有什么办法能混入妖族,而不被妖族发现吗?”

    箫雄从百膳堂领取了五十万金币,而这五十万金币相比百膳堂近半个月来获得的利润,实在不算什么。

    三百位药膳师每日埋头制作药膳,要制作多少份黑玉八珍膳?

    更何况,三百位药膳师只是第一批的人手,后续还会有更多的药膳师会从药膳工会送到百膳堂,他们只需要为百膳堂服务三年,便能够学习到一种,乃至多种已经失传的药膳,而且百膳堂会给予他们丰厚的待遇,这种工作是求之不得的,如今药膳工会里不知道有多少药师渴盼着进入百膳堂呢。

    甚至连一些独自研究药膳的药膳师也开始出现,跑到百膳堂,希望能成为百膳堂的一份子,当然,这些事情箫雄,甚至是云水烟都不用cao心,自然有云飞虹去管理。

    对这些药膳师的管理,也很方便,一来有药膳工会管理着他们,二来有诸葛家镇着他们,虽然他们已经学会了一些失传的药膳,但是却并没有人敢往外泄露,钱很重要,但是命却是更重要不是?

    更何况,即便有人想打百膳堂的主意,那也得看看是否能招惹得起诸葛家……

    打百膳堂的主意,想剽窃药膳的制作方法私自制作出售,那和直接在诸葛家口袋里抢钱有什么区别?

    箫雄花钱只需要张口,说个数字就好,剩下的他一切都不用管。

    换取了大量晶石的箫雄让虚拟空间上空的光点又变得密密麻麻,如同繁星,每一个光点就代表着一颗晶石的能量,而当这些光点消失的时候,也就代表着晶石能量又需要补充了。

    箫雄想着前些日子从李慕青嘴里打听到的消息,回到虚拟空间中,第一件事情就是找到箭痴询问自己心中一直所想的事情。

    箭痴背着双手,有些诧异的问道:“你想进入妖族?”

    箫雄老老实实的点头道:“是的,我想去见一见我的母亲,纵然我现在还无法将她救出来,但是我想先想办法见她一面。”

    箭痴哦了一声,眉头微微皱了起来:“混入妖族,普通人或许改变下耳朵,弄一个假的妖纹,便可以混入妖族,但是你要深入那么危险的地方,如果遇到强者,他们能够感应出你身上妖纹的真假……”

    箫雄第一次听说这个事情,有些诧异的问道:“妖纹还能直接感应真假?”

    箭痴点点头道:“是的,妖族的妖纹是很特殊的存在,从娘胎带出,就带着一种气息,这种气息普通的妖族或许感应不到,但是厉害的妖族却是肯定能感应到的……”

    箫雄脸上毫不掩饰自己的失望,原本他还想用什么办法伪装下自己,潜入妖族,找寻机会溜去八角玲珑塔,见一见自己的母亲……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虽然妖纹是与生俱来,但是如果你能找到一种很奇特的名叫紫兰果的果实,粉碎浸泡出汁,然后以此为汁描出妖纹,这妖纹也会散发出一种极为近似的气息……”

    箫雄大喜:“那耳朵呢?”

    “妖族也分很多种族,有的耳朵很长,甚至能长到脑后,有的却只是比人类耳朵稍尖,像亚摩西妖族,耳朵也只是略尖一点,如果你要伪装的话,只需要稍微伪装一下便可以……”

    箫雄心中刚才阴云密布,如今被箭痴两句话说的是无比兴奋。

    “你想去妖族,去妖族王都禁地见你母亲?”

    箫雄毫不犹豫的点头,对这件事情他已经想了很久了,如今终于有了实现的希望,他又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