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世王朝_第267章:离间计也亥疑匈奴,袭王庭世皇出奇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267章:离间计也亥疑匈奴,袭王庭世皇出奇 (第2/3页)

匈奴的地盘,但到现在还仅限于口头允诺,实在不可信!依我看,还不如应了世皇陛下的邀约,共同抗击鲜卑!”

    原来也亥是用南匈奴的土地作为筹码,来说动北匈奴出兵的啊。王讳暗暗点头,这就好办了,只要是牵扯到了利益问题,那世国能给的,绝对比鲜卑多得多!想到这儿,王讳又加了几个筹码“各位,我家陛下的原意还不止这些。他老人家亲口许诺,只要诸位能在剿灭鲜卑的战役中立下大功,那不仅鲜卑的土地是诸位的,他们的人口、牛羊、俘虏、金银珠宝也全是诸位的!”

    “那这些东西都归咱们了,世皇陛下想要的是什么呢?”此话一出,大帐中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离灿可汗犹豫片刻,还是忍不住问到。

    “陛下所要的,不过是北疆太平罢了,”这个问题已经在王讳心中排演多遍了,见离灿可汗问起,王讳立刻回到,“说到底,我们出兵是因为鲜卑不安分。只要北疆不再起刀兵,我们就永远也不会出兵北上。鲜卑是个出尔反尔的盟友,他对我们大世已经毫无用处。北疆草原需要一个新的主人,这位新主人不仅能得到我们世国的全部支持,甚至还有机会一统匈奴草原!”

    “什么也不说了,我干!”

    “我也干!算我一个!”

    如果说前面的话都是铺垫的话,那这句“一统匈奴草原”可谓说到了所有人的心坎里。当下,阿颜部、赫利部这两家主和派便立刻站到了王讳这边。剩下的三家虽然也心动不已,但还是比较顾忌鲜卑的。王讳等了许久,也不见这三家汗王表态,当即惋惜的拱了拱手“既然如此,那我也不好逼迫。鲜卑狡诈,三位汗王好自为之吧!”

    王讳单人匹马入营,出来时却带走了两万多北匈奴士兵。得知此消息的也亥差点气死,按理说,自己是老大,王讳就算出使,也应该先来自己这边,现在居然直接跳过了自己。难不成北匈奴和世国之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吗?

    鲜卑与北匈奴之间的信任在不知不觉间裂开了一个小口子。在眼下这种世军随时都会打来的情况中,也亥是很需要北匈奴这个盟友的,为了不误伤到友军的心灵,也亥强忍着没有派人去质问离灿可汗等一众,而是开始派兵暗中监视北匈奴大营,防止其再有什么其他的异状。

    但很快,一个流言就开始在鲜卑军中悄悄传开了北匈奴早有意投降世军,但苦于没有投名状,害怕到了世军那边得不到重视。便决定先走两家,剩下的三家暂时潜伏下来,在鲜卑和世军决战的时候,突然反水,摘下也亥的脑袋送给世军。

    这要是以前,也亥绝不会信。但经过王讳这件事后,也亥也有些拿不准了。为了防范于未然,他特地下令,让北匈奴将他们自己的营地迁至察哈尔北部一带,名为防范世军偷袭,实则是想让其远离自己的身边,那样就算出了什么意外,自己也有足以反应的时间,不至于半夜睡得迷迷糊糊的,就被人给取了性命。

    流言的事情离灿等三位汗王自然也知道,但他们却自问心中无愧,所以并没有把它当回事。但等也亥的迁营令到他们手上的时候,他们才愤怒的发现,原来这个鲜卑王已经开始怀疑他们了!什么防范世军突袭,狗屁!世军要是突袭,肯定会调大军前往,眼下只有北匈奴、鲜卑两家合力才能顶住进攻,现在分兵等同于找死。在这个迁营令的面前,离灿可汗等人心寒了。

    我们跟着你出来打仗,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而是为了自己族人更美好的明天。现在既然大家都在同一条船上,理应同舟共济,你却对我们如此提防!实在太伤人心了。

    就在这个关头,王讳的密信又到了,但这次不仅仅是嘘寒问暖了,而是附带了三份盖了玉玺、确没有写内容的空白圣旨。王讳在信中大方的表示,这份圣旨就暂时放在离灿等人身上了,等他们什么时候想通了,随时可以写上自己想要的奖赏,带着手下兵马拥抱光明,世国永远欢迎他们的到来。

    也亥的质疑、不信任,以及世国的大方、豪爽被摆在了同一桌面上,终于,他们心动了。

    也亥,是你不仁在先,现在,就别怪兄弟们不义了!

    王讳在察哈尔干得不亦乐乎,慕容皓这边也没闲着。在元宝山休整了两日后,世军开始第一次分兵。由慕容皓亲率二十万大军继续北进,寻找并击溃鲜卑王庭;而董良嗣则率剩下的十万兵马转道西南,前去支援慕容函。据报,鲜卑军和北匈奴军现在已经进驻到了察哈尔,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在近期,慕容函的部队就会与也亥展开决战。为了防止鲜卑军后撤或耍什么花样,慕容皓特命董良嗣率军前往土牧儿一带布阵,以切断鲜卑军的退路。

    随着越来越深入草原,世军的后勤补给也越来越困难,慕容皓不得不再次停下了脚步。望着无边的草原,慕容皓有些犯难了。现在他们已经深入鲜卑腹地,一路上却还是没有遇到多少敌军,这实在太不寻常了。唯一的解释就是,鲜卑军正在躲避他们,并等待世军疲累的那一刻。慕容皓相信,只要大军一露出倦态,鲜卑军就会如群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