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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是很正常的一个cao作, 可今天, 当着陈格的面,汤米如此热情地提议着,就让盛棠觉得, 自己真的交错了朋友。 从韦伯家里出来,盛棠只想得到一个成语,来形容自己刚才的情形:落荒而逃。 汤米十分绅士地,为她拉开了车门,看着她坐了进去,他另一只手搭在了上方,俯身看了车后座里的盛棠,他笑:“你放心吧,等下我回去,一定会好好招待你的那位旧情人的。” 盛棠伸手就去拧了他的耳朵:“你再这样说话,小心我去跟安东尼告状。” “疼疼疼!”汤米叫着,救回了自己可怜的耳朵,“好嘛,我就说说而已,这么快就心疼了。”他揉了自己的耳朵,嘟囔着说。 “你少给我作点妖。”盛棠一手指了他,“不然我真要你好看。” 汤米不耐烦地敷衍了她:“行了,我知道了,你放心吧,我保证回去就上楼睡觉,不动他一根汗毛。” 不等盛棠再威胁他,他就砰地一声,关上了车门,然后向司机打了招呼:“快点把她带走!” 这家伙! 出租车驶往她公寓的方向。车内很安静,大约是觉得太安静了,司机打开了音乐电台,里面在播放一首盛棠不知道歌名的曲子,空灵的女声,随着钢琴声,轻轻哼唱。 她转头,看车窗外飞速略过的万家灯火。她在想,这一个晚上,她和陈格,竟上演了一场最熟悉的陌生人。他们说过的话,有没有超过五个手指头的数? 她记得最后一句,是陈格对她说:“麻烦让一下。” 彼时她和汤米正站在了厨房门口,挡住了他的去路。 这都是什么事啊。 第二天,汤米如约开了她的车送回来。然而,上楼来送钥匙的,却不是汤米。 “怎么,不打算邀请我进去坐坐吗?”门外,捏了她的车钥匙,微微笑着的,不是陈格,又是哪一个? “哦……”她还没有反应过来,身体却已经先行一步,侧过了身子,让了他进来。 进门就是一张原木色的矮柜,上面一瓶白绣球,一只天青色的阔口碗,里面已经躺了一串钥匙,陈格见状,很自觉地,就将手里盛棠的车钥匙,也放了进去。 “我要换拖鞋吗?”他转过身来,问盛棠。 盛棠关上了门,正好也转身,与他撞了个对面。她下意识地后退,同时也不忘回答他:“不,不用了,就这样进去吧。” 陈格扭头,看了眼里面光洁的木地板,犹疑着:“真的可以吗?” “没关系的,”盛棠绕过了他,率先往里走去,“就是你想换拖鞋,我这儿也没有男士拖鞋啊。不然,你要穿我的?”她回头,笑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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