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15页 (第2/2页)
被送进单人病房,今天一早律师就来了。 既然撞他的是“孟周翰”,不给他开单人病房总不至于是因为缺钱少门路吧? 显然是负责处理这件事的人判断出他和那个学生妹闹不出什么舆情,所以压根儿就懒得积极理赔——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他过舒服了。 直到责任认定结果出来了,得封他的嘴了,看人多不好私下商谈,才主动帮忙给他开了间单人病房。 ——要不是他自己受着,他还真看不出这嘴脸有多丑。 ——什么狗屁玩意儿啊! “时先生,责任书出具之前我们就已经给您垫付医药费了,还帮您换了更好的病房。诚意还不够吗?”律师果然觉得他贪得无厌了。 “诚意,哈哈?我好好一个守法良民,等绿灯过人行道被时撞成这样,他垫付个医药费就够诚意了?我撞你一下,再给你治好,你要不要也来感激感激我?” “时先生,当着警察和律师的面,您说话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警察同志表示,“都别大声,这是在医院。如果你们对责任认定书都没意见,就签字吧。别的事你们自己私下协商。” 律师抬手让了让孟周翰,说,“时先生显然有很大的意见,我请他先做决定。” 孟周翰一笑,“呵,拿这些来威胁我?是不是想说如果我不签那个保密协议,你们就不在认定书上签字,不给我付医药费了?” 警察同志只好辟谣,“签不签名不影响认定书生效。我们只负责侦查裁定,不负责调解,谁有异议可以自己去申请复核——你们到底签不签?” 律师说,“我方无异议,当然要签。” 他就一边签字一边摇着头叹气,“我其实只是来协商后续赔偿的,也不知道时先生到底误会了些什么。这年头只要别侵犯别人的隐私权、名誉权,谁还能不让谁说话啊?这是大马路上的车祸,目击证人这么多,一个个去签保密协议我们签得过来吗?年轻人啊,就是心里没点数,太把自己当一回事了。” ——这还是孟周翰平生第一次听人说他“太把自己当回事”。 ——或者该说,这是孟周翰发脾气时,第一次有人敢对他冷嘲热讽。 孟周翰瞠目结舌,然而他没有被顶嘴的经验,一时竟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律师又说,“我只是个代理人,来替我的委托者积极协商赔偿。既然您不想谈,那我们也没办法。今天就先到这里吧。”他站起身,向警察道谢,“辛苦您特地跑这一趟了。” 他这么客气,警察也有些难以招架,“应该的……你们也不容易。”看了孟周翰一眼,到底没多说什么。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