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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节 (第2/5页)
无损让他嘘了一口气。 “山上野果子挺香的,所以,我上山来采野果子啊!”举起手,她将手掌上的两个野果子亮在大家的眼前,几个军人相视而笑,即然找到了人,那么,他们回去也好向阎上校交差了。 “走吧!咱们回去。”汤斯翰拥着她,见她一个劲儿往上面看,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急忙想询问过究竟。 “看什么?”“没看什么!”静知脑子里回旋着那个疯妇人念了那首诗:“三江之中,风浪不息,火烧赤壁,铁锁连舟,如履平地,欲破曹公,须用火攻。”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静知知道破沈世雄二十七间联线控股的奥秘就在里面,可是,她把这首诗念了几千遍,也没能找出它真正蕴含的秘密。 疯妇人不可能无缘无故念这首诗,而且,她断定,那个疯妇人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她以前,肯定是玩股票的。 见她平平安安,毫发未伤地回来,米诺兰高兴极了,急忙奔上来紧紧地拥住了她。“林姐,你还以,还以为……”米诺兰没有说出来,她怕说出那些不好的句,她真的以为林静知被她们的敌手抓走了。 “诺兰,我只是上山采了一些野果子,挺甜的,来,你尝一口。”她把左手上的野果子递了一个好姐妹,米诺兰伸手接了过来,低下头就咬了一大口,慢慢地咀嚼着。 “嗯,真的好甜。” “你也不嫌脏。”阎上校俊美面部线条柔和了许多,用手敲了一下米诺兰的头,看着她将整个野果子全部吃掉。 米诺兰见静知归来,暗自向汤斯翰使了一个眼色,汤斯翰剑眉微拧,扫视了一下众,犹豫片刻,手掌缓缓向自己的衣服口袋摸去,掏出那只狗尾巴草戒。 恰在这时,鬼灵精的米诺兰已经跑到他们住的房间里抱出了已经被精心修剪,包装过的七色野玫瑰花朵。 “汤爷,给。”她将七色野玫瑰塞进了汤斯翰的怀中。 静知转过身,看了看汤斯翰怀中的七色夜野玫瑰,玫瑰是用七种颜色凑成的,红,白,蓝,黄,紫,绿,颜色鲜艳,花朵娇嫩,看起来娇嫩欲滴,哇!这花好漂亮啊!她刚想发出赞叹声,却不想汤斯翰当着众人的面儿,笔直单膝跪地,将手中那枚弯弯的狗尾巴草戒举到她的面前。 “知知,嫁给我吧!” 没有一句表白话,直接直入了求婚的环节,这事太唐突了,静知没有想到汤斯翰会在这座孤岛上向自己求婚,米诺兰率先鼓起了掌声,一片掌声如雷贯耳,大家都在期待着,然而,面对众人火辣辣的目光,静知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过通透,羞涩之余,她的思路十分清晰,她想到了沈雨蓉,汤斯翰如今是沈雨蓉的未婚夫,虽然,她们还没有正式结婚,可是,他凭什么给她求婚呢?仅仅只是因为她们滚过一晚上的床单吗?与江萧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感情岂非是短短旦昔就能抹去,先不说,她爱不爱这个男人,至少,这个男人还不是自由身,所以,她没办法说他说出‘好’字。 “汤斯翰,开什么玩笑?”她淡淡地笑语,然后,越过他的身边,笔直绕进了那间阎上校暂时让他们居住的丝竹房子,也许静知的反应早在男人的预料之中,他抬手摸了摸鼻子,尴尬地咳嗽了两声,提脚撑起身,抱着七色夜玫瑰,还有手上的狗尾巴草戒,步伐匆履地向丝竹子房子奔去。 身后传来了一阵爽朗的大笑声,他没有去理会,急切地推门而入。 “知知,这里条件有限,只能暂时用这个,放心吧!回香港后,我一定会去为你打造一个非常物别,款式新疑的大钻钻,让天下女人都羡慕死你。” 其实,汤斯翰这辈子从来都没有向一个女人表白过,更是从没有向一个女人求婚的经验,所以,他说话有些笨拙,在心里练习了好多遍,可是,想好的话在面对静知时,一句也没能说出来,是他太紧张了吧!毕竟,他们之间夹杂了太多的东西,他们第一个孩子,还有她父亲与弟弟的死,还有香雪欣,沈雨蓉,还有失散的这三年岁月,还有她为他生下的那两个孩子,儿子虽然在他身边,可是,女儿却流落在外,他迟迟不敢向她表明身份,其实,是因为心里太怕,也许是因为太在乎了,他怕她会拒绝自己,所以,他一直就迟疑着,不过,等有些事告一个段落,他就会将一切真相摊在知知的面前,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岛上先用戒指套牢这个女人也不是不可以的。 “等我打好后,我拿它向你换,好不好?” 他的语气带着一定的乞求,静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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