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宠的,有意见_第124页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24页 (第1/2页)

    他们认为,当法律无法给予公正的时候,为什么不可以自己拿起惩治坏人的武器?为什么会发现现在的一切?还不是因为十年年前的判决有失公正。

    何大壮的事情发生在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身上都会是近二十年的有期徒刑,但那个为他辩护的律师却以‘年纪小懵懂’以及‘特长生,会成为优秀的体育健儿为祖国赢取金牌’等理由,最后只让何大壮被判了三年。

    可是事实证明了什么?

    证明了当初在辩护律师口里,也许会用他自己的特长为祖国争光,赢取金牌,带来荣耀的何大壮,却成为一个帮派混混,社会的杂碎。

    何魁用这种方式终于为少女昭雪,难道不应该是英雄?!他和那个时候‘可能’会成为社会栋梁的何大壮不同,他当年就以最佳警察从警官学校毕业,是当时的明星警察,多年来,破获多起恐怖组织,打击犯罪,甚至是破获中东最大华人黑帮组织的负责人。

    那个黑帮组织重要经营的是毒品交易、黄色交易等等。

    这次的破获收缴了几十公斤的毒品,解救被贩卖的幼女几十人。

    既然当年‘也许’可以为祖国做出贡献的何大壮可以从二十年的有期徒刑变成三年,那么现在何魁警官是真正的,做出了贡献,解救了很多人,又为什么不可以在未来做出更多的好事,来弥补这次的‘错误’呢?

    理论荒谬?如果这个理论荒谬的话,那么也是因为当年判处何大壮三年的法官先荒谬!

    民意和舆论,无论是赞成何魁还是反对,对于警局来说都是一场灾难。

    但就在这种时候,当年为何大壮辩护的律师,出事了。

    ☆、100|3

    正确来说,不是律师出事,而是他还在上高中的女儿,对方是几个年纪更小的初中生,但现在的孩子发育上都很良好,甚至个别小学生都有长到170的例子,所以几个身高快180的孩子对上才160的女生时,胜算可想而知。

    对方在逞凶也没有跑,反而主动报警,并在律师感到后,一脸无辜且单纯的说,“我们是xx学校的重点尖子生,在理科上非常有天赋,已经是xx的候选青少年之一,我知道错了,我想用这一个多小时的错误用以后对社会更多时间的贡献作为弥补。”

    ……从来没有想到过,因为当年自己的一次错误辩护,竟然在多年后变成别人攻击自己的话。

    律师双眼通红的站在那里,看着一脸‘我错了’,但眼睛里出了狡黠和得意洋洋外什么都没有。

    ……没有悔过,也没有觉得自己做错了。

    他们觉得他们是在为了正义替天行道。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