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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惚间,有个温暖又柔软的东西附上了他的手背。 他侧头一看,程筠握着他的手,极轻地笑了笑。 像极了当年。 ☆、他是我的男朋友 一路无话。 到家后,程默问程筠发生了什么事。 程筠神色很淡,仿佛车上难得一见的温情只是错觉,她说,“去派出所做笔录,你不是知道吗?” 程默欲言又止。 他要问程筠的不是这个,程筠显然也知道,所以她不想说。 这次从N市回来后,程筠随时随地就炸的泼妇脾气收敛了很多,他有很多事情想问,却觉得时机不对。 再等等吧,程默想。 他从先前提来的大袋小袋的东西里扒拉出打包的饭盒,来回往返了几趟,那盒子已经冷了,“我先去买点……” “热一下吧。”程筠眼皮不抬地说。 程默一愣,点了点头。 他虽然经常来这里,但几乎没进过厨房。意料之外的是,厨房很干净,各类厨具和锅碗瓢盆干净清爽,放置得井然有序,显然是有人经常使用。 甚至在菜筐里,他还看到一些蔬菜,菜装在袋子里,袋子上印着超市外送的商标,看那样子买回来没多久,根叶都很新鲜。 程默没想太多,快速开火热了一下外卖,端出来的时候,看到程筠正坐在桌边,一双眼睛垂着,不辨情绪。 “吃饭了,姐。”他说。 程筠没说话,低头吃饭,这样平静的氛围很难得,程筠似乎在想什么,一顿饭吃得心不在焉的。不过她吃饭的速度向来不慢,很快饭菜见底,程默准备收拾碗筷,她突然叫了一声,“程默。” 程默的手一顿。 程筠没头没尾地说,“沈亮进去了,惯偷,判了两年。” 程默一时没反应过来,转了个弯后才想到,花哥的名字,叫沈亮。 自从成为混子在道上混出些“江湖地位”后,一双花臂让人印象深刻,不知什么时候起,大家开始叫他“花哥”,时间久了,也就忘了他原来的名字。 程默拿着筷子的手指收紧了,他哑声问,“对门进的那个小偷,是他?” 许久后,程筠应了。 “他怎么还找到这儿来了?”程默干脆放下手中的东西,看着她,“这段时间他sao扰你了?” “他应该刚知道。” 程筠平淡地叙述,“外面很吵,他的声音我还是记得的,一直在喊,我从窗口看了一眼,看到他被两个警察带走了。” 程默松了一口气,“那就是个混混,地头蛇,你别理他,他喊什么别放心上。” 老小区的隔音效果不好,沈亮喊的话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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