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丁汉伯爵夫人_第29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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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节 (第6/6页)

时忘记了眨眼前还在这儿上演的搏命厮杀,那个巨塔般的尸体也已被几个大汉拖出了场外,贵族们缓过劲儿来,都想起今日所行目的——审讯啊。他们当中不乏关心真相内幕的,可更多的却是看热闹的,此刻低头颔首叽叽喳喳,犹如广场前同时放出了一千只鸭子。

    “肃静!”莱顿公爵虽然站不起来了,但他王储身份还在。他抬抬手,拿软轿抬着他的四个大汉便一起起身,使王储高出全场所有人的肩膀,凌然众人之上。“摄政王,你指控诺丁汉伯爵叛国,但是,证据何在?”

    证据?我有啊!约翰挥挥手,身后的禁卫队伍向两侧分开,从里面走出个年轻人。他看起来像个侍从,又或者已经是个受了封的骑士。但不管怎么说,他肯定有着良好的出身,头发跟指甲都修剪的整齐整洁,身上锁子甲擦得闪亮发光。约翰指着站到自己身边的年轻人说:“这就是国王的使者。”

    国王从东征途中派回了使者?人群中又开始小声嘀咕了,但这并非不可能,出这么大的事儿,国王肯定会对他弟弟有所交代,或者缉拿凶手,或者仅仅是报个平安。可你说他是使者他就是使者了吗?

    “出示你的身份证明,”亚瑟居高临下的望着年轻人说。

    或许是因为有上千双眼睛同时盯在自己身上,年轻人有些紧张,他的手伸进斗篷下面,从口袋里掏了三下才把东西掏了出来,约翰一把抢了过去。“国王印鉴,”摄政王拿起一张羊皮卷的信封,举到面前朝在场所有人展示,红色蜡封上确实盖着国王的印鉴。

    “这不难模仿,”亚瑟冷哼一声,“在场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见过国王宝印,只要胆子够大,找工匠造只假的并非什么难事。”说完瞄了约翰一眼,似是在暗示对方胆子就够大。

    约翰并不着急,反而极为难得的笑了笑,从刚才被惊着以后,他还是第一次露出笑容。我就知道,你这白痴会这么说,摄政王得意的想,然后把信封打开将里面的羊皮信纸同样展示在大家面前,“瞧,还有国王的亲笔书信。”

    国王的笔迹想要造假,难度系数就比印鉴大得多了,实因咱们这位理查德并不常住奥丁王国内,即便是大贵族,见他亲笔信的机会也还不如见他弟弟那副狗爬字的机会大。以此来作为证明确实有一定说服力,可是,难造假,并不代表真的不能造假,以大主教手下修士之能事,以摄政王的身份跟他与兄长通信的频繁,模仿封假的国王亲笔有何难?

    “那也不能就此证明,他是真的国王使者,”亚瑟毫不松口。

    人群中就出现了sao动。奥丁人虽然尚武,有些习俗在莉亚甚至泰坦人看来十分野蛮,但也有个优点,就是一根筋。他们把荣誉看得比生命什么的更重要,造假的事儿几乎没人肯做。这也是骑士团的“存单”业务为何能在亚美推行并且蒸蒸日上的原因,要是有人造出假存单提款,骑士团早就宣布破产了。修士们的印鉴代表教会,而国王的印鉴就代表王权,通常情况下,没人敢造假的,也没听说过。所以在场群众心中,虽然对伯爵是否叛国一事尚存疑虑,但对使者的真实性却确信不疑,莱顿公爵的行为在他们看来,就有点儿无理取闹了。

    约翰一见众人表现,当即得意一笑,“可你也没法证明,他就是假的啊?!”不是假的,那当然就是真的,他说的话就是真的,诺丁汉的叛国罪也将是真的,必死无疑。

    但沉默多时的伯爵此刻却开了口:“我能证明。”

    约翰:吔?o_o

    三百人的骑兵队伍整齐划一的朝两侧迈半步,从中央分出一条恰好一人出入的空间,里面也走出一个人来。

    这人看起来年纪也不大,约二十左右。他举止尚算得体,头发却蓬乱如麻,身上穿的也只是件破旧的粗麻布衫,肩上连条斗篷都没有。他走过众人眼前,走到摄政王面前,左手扶右胸,行了一个标准的贵族礼。

    约翰眉头一皱,“你是谁?”

    “回禀摄政王,”那年轻人依旧弓着身,恭敬地道:“蓝道·瓦利,瓦利男爵的幼子,瓦利领内的骑士,同时也是,国王的使者。”

    这位叫蓝道的小伙子跟随他父亲出征时还只是个侍从,但在行军途中得了国王青眼,未及二十一便破格提拔其为骑士,并将代表国王的神圣使命赋予他。理查德急于向弟弟交代要事,便派蓝道率三十人的队伍快马加鞭,择最短的路程从洛萨出发,途径兰帕德、萨德玛,再从斯卡提王国的西部海岸登船,返回奥丁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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