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丫的,叫你重生!_第28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28节 (第3/3页)

看着自己手中的书,于心不忍,诚挚提醒:“我只放了这一本。”

    一个时辰后,在陶晴的百无聊懒中,马车开始轻微地颠簸,想来是出城了,陶晴被晃得十分舒服,迷迷糊糊正要坠入梦乡,就看到有什么东西到了自己跟前,她努力抬了抬眼皮,就看到是先前那本外史。

    对面的黎牧看着她,坦然道:“见你没有什么消遣,便想着不如就先让与你先读。”

    泥煤!姐马上就要去梦里消遣了好伐?!!这货绝对是故意的!!!

    既是故意的,那就算自己不看书,他也有办法扰人清梦,想到这里,陶晴只好将书接过来,道:“多谢。”

    她翻了几页,这本《周氏外史》讲了周氏建立的小王朝——永兴年间的一些事。这本书的作者本职绝对是个说书人,极尽夸张渲染之能事,将故事讲得眉飞色舞。

    等翻完第十五页,正讲到永兴皇帝看上了礼部尚书的闺女,要接她进宫做皇后,奈何这位千金小姐已怀了皇上弟弟三王爷的孩子,皇上为了说动自己的心上人,竟于夜幕降临后,亲自到了尚书家里,可心上人正陪着他弟弟看雪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孩子上学读书……

    这情势一触即发啊,陶晴赶紧翻页,刚翻到十六页,就听对面的黎牧十分郑重地道:“有件事想问你。”

    “嗯?”陶晴目光黏在书上,可三秒钟过去后,却没等到下文,只好抬头用询问的目光看着对面的人,见他正皱眉看着自己,很严肃的感觉,只好将书扣在面前的小几上。

    黎牧这才开口,语气十分沉重:“你可知外史比正史好在哪里?”

    陶晴笑笑,伸手去拿书,道:“不如我看完之后再告诉你?”

    “历来成王败寇,正史不过是胜者的文过饰非歌功颂德罢了,可野史却不分好坏,都记在了里面,包括很多不辨真假的秘密,所以若要消遣的话,自然是野史好。”

    你说的这些,我当然知道!可陶晴还是重重地点了头,表示同意,然后抬起膝盖上的手……

    可她的手还没有伸出去,黎牧却已经将书握在了自己手里,道:“你既不喜欢看,便给我先看完罢……”

    陶晴就是再迟钝,也知道自己被耍了!他先是拿了本书来馋自己,接着在自己将睡未睡时把人弄醒,再然后就拿书给自己看,最后等自己看到□时,将书抢回去……

    乔桐是个典型的生意人,一切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陶晴此时若是扑上去掐他脖子,绝壁会暴露身份!

    那就继续睡吧,陶晴闭上眼养神,可脑海里总想着《周氏外史》,那皇帝哥哥最后到底会怎么对自己的王爷弟弟和心上人啊?

    就在陶晴濒临狂躁暴走边缘时,马车终于停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是有爱勤快的第三更~!

    我要说的是:第一个炮灰要出来了,嘿嘿嘿……

    正文  第52章 炮灰初登场

    陶晴扛着背后的滚滚滚怒火下了马车,眼前是家客栈,且是没有名字的客栈,这还不稀奇,稀奇的是这是它坐落在不上不下的半山腰,藏身在绿树掩映中,请问一个以“接客”谋生的酒店,开在这前不着村后不靠路的地儿,真的合适么?

    果然黑店才是现实主义存在啊!她感叹完,又瞟了一眼身为高手的乔青,才站稳步子,就见圆滚滚的掌柜从里面迎了出来,笑得合不拢嘴:“少爷,少夫人一路辛苦!”

    这是自己家的黑店?陶晴顿时觉得这客栈开得好啊,背山靠水风光俊美格调高雅不食人间烟火……

    黎牧点点头,就带头走了进去,那掌柜是个极有眼力劲的,在一旁十分殷勤地给陶晴引路。

    等他们进去,早有伙计端了泡好的茶上来,用的竟是上好的青白釉,胎薄瓷细,做工考究,看样子,客栈是拿来招呼“自己人”的,不然这本钱也忒大了些。

    “你没有来过,所以不知道。”黎牧亲身倒了茶,瞄了一眼杯中茶水的颜色,才继续,“因黎家祖坟就在山上,可在祖坟边上建别院,却有些不合宜,于是,我让人修了这客栈。”

    陶晴:“……”话说在祖坟边上开客栈比盖别院更合适在哪里啊?

    黎牧像是看出她的疑虑,于是又加了句:“修客栈的话好歹还可以赚点钱。”

    果然,为了钱把祖宗都卖了啊!陶晴嘴上随口接了句:“这是这种地方,‘路过’住店的人很少罢?”

    她话音未落,就听外面有了动静,片刻之后,小二就引着一个穿锦衣的公子进来了,那人一身莲青色戎装,碧玉冠束黑发,整个人看上去如同雨后青山,教人只觉神清气爽,可周身的大家气度不减丝毫,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个十分称职的精英高富帅”。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