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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仁智离宫(十) (第2/2页)
对付越来越强大的重装骑兵、披甲战马。 阚陵的武器,是一柄长柄刀,殷清风怀疑这是把陌刀。 刀的历史很悠久。两汉时,逐渐取代了戟,成为步兵的主战兵器之一,之后又出现了许多不同形式的长刀和长柄刀。 长刀是刀身长而柄短。长柄刀则是刀柄长而刃短。 有人说,小东倭的太刀是传承于陌刀,这是胡扯。以他们平均一米三的身高,根本玩不动长柄刀。 军中选拔陌刀手的条件,身高是第一要素,其次再看力气。 陌刀,名为刀,但其主要作战方式为刺。 阚陵的武器,总长超过一百七十公分,其中刀刃长约六十公分。刀身除了宽大之外,其前端极为锋利。 阚陵在练习的时候,做的最多的动作,就是刺。像用枪那样不停的向前刺杀。 韩成峰的武器是长弓,也是步战武器。杜修巳、赵利胜、何效峰三人的武器为长矛。可步战可骑战。 根据这五人使用武器的不同,阚陵、韩成峰被留下保护李渊,王雄涎、杜修巳、赵利胜、何效峰被尉迟恭分到李世民的玄甲骑中。只留在单光磊和荆宏志两个使刀的保护殷清风。 随着李世民的一声令下,一千余骑兵奔腾而起。 不同于来时的慢行,在李世民的带领下,一千多威猛的骑士,没用上两小时,就来到同官县以东的一片山坡处。 “丘行恭丘骠骑带人前出侦查,其余人等下马!”李世民左侧的尉迟恭短喝了一句。 “喏。” 队伍中一人应声后,带着二十个骑兵继续向前。 李世民跳下马来,看向殷清风,“感觉如何?” 殷清风下马后,缓缓的活动着身体。初次随着军队行军,耳边都是如擂鼓般的马蹄声,他的神经一直处于绷紧的状态。 听到李世民的问话,他有些勉强的回答道:“还好。” 李世民哈哈一笑,“多年前,我像你这般年纪时,已经带兵到雁门关与突厥作战了。” 殷清风最喜欢有人讲古了,他顿时来了兴趣,“小侄愿洗耳恭听叔叔的丰功伟绩。” 李世民做出回忆状,“大业十一年春,突厥的始毕可汗自恃兵强马壮,越过长城直奔晋阳、洛阳而来。 隋炀帝在宇文化及和虞世基的怂恿下,亲自领兵北上到雁门关拒敌。奈何,突厥人多马壮,隋炀帝一行被困于雁门关中。 当消息传至洛阳时,朝廷立刻向四方传檄勤王的诏令。 我当时才成亲不久,不顾你长孙婶婶的反对,带着五百府兵,投奔当时已担任屯卫将军的云定兴,并向他兴献上多备旗鼓的疑兵之计。 之后,血战三场,负伤四处。五百府兵也只剩下不足百人。” 说道这里,李世民神情有些黯然。随即,他又振奋的说道:“那是我第一次领兵作战,也是第一次与突厥作战。 即使后来我又征战多次,凶险也远比雁门关之战,但我始终能想起当时的每一个细节。包括,我曾一度想要逃离战场的念头。 哎~~一转眼,九年过去了。云定兴投靠了王世充,被我斩杀在洛阳;宇文化及被窦建德处死;江都兵乱时,炀帝与虞世基被令狐行达缢杀 我最近时常在想,你曾经说过的那句话,“汉人杀汉人的武将,不是名臣。”。我李世民虽身具鲜卑血统,但我自认为是汉家儿郎! 今日,是我李世民最后一次杀汉人了。 今日过后,朝中权势尽在我手。你说的那个帝国、那个不会被取代的帝国,将会从我手中建起!” 这一刻,李世民豪情万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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