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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兵戈相向(四) (第2/2页)
集注》中指出“以火烧之,紫青烟起,云是硝石也。”这和近代用焰色反应来鉴别硝石是相似的。这为后来大量地采用硝石做了技术上的准备。 对炭、硫、硝三种物质性能的认识,为火药的发明准备了条件。在我国封建社会的上升阶段,由于医药学和炼丹活动的发展,特别是通过长期的实践,至迟在唐代,人们在伏火硫黄、伏火硝石的多次实验中观察到,点燃硝石、硫黄、木炭的混合物,会发生异常激烈的。在《诸家神品丹法》卷五中载有“孙真人丹经内伏硫黄法”取硫黄、硝石各二两,研成粉未,放在销银锅或砂罐里。掘一地坑,放锅子在坑里和地平,四面都用土填实。把没有被虫蛀过的三个皂角子逐一点着,然后夹人锅里,把硫黄和硝石烧起焰火。等到烧不起焰火了,再拿木炭来炒,炒到木炭消去三分之一,就退火,趁还没有冷却,取出混合物,这就伏火了。从这一记载可见,当时已经掌握了硝、硫、炭混合点火会发生剧烈反应的特点,因而采取措施控制反应速度,防止爆炸。 同类的实验在唐中期的《铅汞甲庚至宝集成》卷二中也出现。有个名叫清虚子的,在讲“伏火矾法”时说道“硫二两,硝二两,马兜铃三钱半。右为末,拌匀。掘坑,人药于罐内与地平。将熟火一块,弹子大,下放里面,烟渐起,以湿纸四五重盖,用方砖片捺以上冢之,候冷取出,其硫黄伏住。”在这个实验里,野生植物马兜铃和上面实验中的皂角子一样,都是代替炭起作用的。同样也注意防止混合物的激烈。这样的cao作方法是经过反覆实践的经验总结。关于失败的教训也有记载。成书约在五代时期(公元十世纪)一本名叫《真元妙道要略》的炼丹书就告诫说,拿硫黄、硝石、雄黄(as2s2)和蜜合起来一块烧,会发生焰火,把人的脸和手烧坏,还能盲冲屋上,把房子也烧了。由此可见人们已经熟知这类混合物爆炸的性能,在炼丹中加以防止。人们有意识地利用这类混合物的这一性能,火药就被掌握了。 火药到底有多大的用途?这一发明有什么价值?当时的人们不是立即就明白的。 在火药发明之前,古代军事家常采用火攻这一战术克敌制胜。在当时的火攻中,有一种武器叫火箭,它是在箭头上附着像油脂、松香,硫黄之类易燃物质,点燃后射出去,延烧敌方军械人员和营房。但是这种火箭慢,火力小,容易扑灭。如果用火药代替一般的易燃物,比较快,火力也大。所以在唐未来初人们已经采用火药箭了。这是火药应用于武器的最初形式。随后又在石炮的基础上,创造了火炮。火炮就是把火药装成容易发射的形状,点燃引线后,由原来抛射石头的抛石机射出。火药运用在武器上,是武器史上一大进步。在战争中,火药武器显示了前所未有的本领,这使它很快引起人们重视,许多种火药武器相继出现。朱真宗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有个叫唐福的神卫水军队长,把他所制的火箭、火球、火蒺藜献给宋朝廷。成平五年(公元1002年),冀州团练使石普也制得火球、火筋,宋真宗把他召来,并且让他当众作了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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