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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初闻 (第2/2页)
做种的炉鼎难找。要求是女性,修行者身份,资质要好,境界越高越好,还要求是处子。这几条分开都不算难,合而为一后相当麻烦。第二难,做种只有一次机会,做种成功并不一定就能养成魔胎,中途失败,送出去的分神无法收回。第三难,魔胎养成极为不易,代价高昂,一般人养不起,养不活。 除此三难还有三患,第一患,送出分神不是没有代价,为确保分神顺利成长,夺命术送出的分神包含有本体灵魂之力。不用想也知道,撕裂灵魂会对本体造成损害,可能伤及根本。第二患,魔胎拥有本体记忆,但它毕竟是独立生命,成长壮大到一定程度会诞生独立人格,生出背叛的念头。为避免发生此种状况,本体多半会将魔胎禁锢起来,只令其修行,不与外界有任何接触。 不仅如此,本体还需要时常以秘法与之同化,巩固主、从关系。即便这些全部做到,而且都成功,魔胎对本体的实际意义依旧不是太大。 不妨假设魔胎天赋出众,修行也一直顺利,进展很快,三十岁之前完成通玄......这种成就不算卓越,但可称得上优秀。之后的问题在于,通玄之上需要突破心劫考验才有机会更进一步,一个自始至终在封闭环境下修行、从不与外界有过接触的人如何渡过心劫? 或者应该这样问,如此单调的生命历程,怎会有心劫? 最后结论是,闻道境、及以上修行者,冒巨大风险、耗费无穷精力修习夺命之法,只得到一具通玄分身,当本体遇到重大危机时,可以通过收回分神增加一些生命与力量。 “你觉得值不值?”老神仙忽然问。 “傻瓜才这样做。”方笑云挥舞着拳头。 ...... ...... 事实上,关于值不值的问题,回答起来真的很难。老神仙讲了那么多限制、危害,都改变不了一个基本事实:夺命术让施法者多出一条命!为此目标,纵有再多的缺陷也有人愿意。另外,谁规定魔胎只能成长到通玄、或与之相当的境界?修行路上那么多神奇,难保没有法子克服困难,使之像本体一样不断成长。 再有,夺命术并非只能施展一次,施法者可以不断尝试,直到培养出足够满意的魔胎,以之为主又有何妨? 以上都是好处,值得人为之冒巨大风险。方笑云并非不懂得其中未尽之意,但他修行之路已绝,根本达不到分神分魂的地步。担心老神仙试探自己,他在回答的时候格外果断,力求坚决。 “神宫是修行界的耻辱,神官是人族败类,人人得而诛之。” “说的好。” 老神仙赞赏的目光看过来,“孩子,你有一颗纯洁的心,只是把正义与善良隐藏太深。” “......是吗......” 方笑云有些飘飘然,忙在心里警告自己要谨慎,别轻易上了老家伙的当。 你是尘世间的一只蚂蚁,别为了一颗糖豆卖命,况且那只是颗空心糖。 “我的目标是自由自在,混吃等死。” “老气横秋,不像年轻人的想法。”老神仙频频摇头:“老夫认为你在说瞎话。” “再这样我翻脸了。”三番五次被戏弄,方笑云恼羞成怒。 “翻脸之后如何?”老神仙有些好奇。 “拿它砸你。”方笑云指着蛮巫的尸骨。 老神仙愕然无语。 ...... ...... 短暂冲突没影响到两人之间的交流,或者应该叫传授,老神仙很快调整好心情,接着前面的内容往下讲。 “夺命术真正可怕的是第三患。害人害己害世界,为祸天下。” 做种首先需要炉鼎,此为害人。施法者做种时比平日脆弱,并有很多施法禁忌,遇到强敌易遭不测,此为害己。此外,夺命之术求的是魔胎,施术者心中必存魔念,二者相加,会有一定几率吸引来真正的魔头,与施法者融合。 引魔入界,为祸天下。 “扔把破锥子就把大神官干掉,你的运气很好。” 每次提到大神官的死,老神仙便禁不住要感慨。 “可能是你的运气太好,好过了头。” 魔头到来时恰好施术者身亡,由于没有本界活物寄生并作掩护,魔头入体的瞬间被星空法则灭杀,但它具有真魔特性,死而不灭,凭一口怨气化为怨魔。 真魔转怨魔,好比真仙变成鬼灵,几率不是万里挑一,而是亿万万中无一。 这是最最极端的情形,恰好被方笑云遇到。 “就是刚才那股烟?”方笑云忘了恐惧,只剩下好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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