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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着托盘来到餐桌边上,小沙总挪近一看,碗里盛着的是他心中长期霸占最爱糖水榜首的椰汁黑糯米。 黑糯米熬得绵密的同时又不失原本的颗粒感,清爽的椰汁浇在碗的中间,中和了相对浓稠的粥体,平添一股清香。小沙总手指不慎触碰到碗边,摸着的是不冷不烫刚好的温度,白加黑的视觉美感也在不断刺激着他味蕾。 看起来很简单的一碗糖水,实际上也是花了不少功夫的。至少刚才自己在沙发上刷视频的时候,向秘书在厨房里捣鼓了大半天。 小沙总平时对自己的身材管理虽然没有很严格,但也不至于到放肆吃喝的地步,像宵夜这种助长肥rou的不良习惯他是没有养成的。 可是向秘书自打搬进来就拼命冲自己发挥平日里无处施展的厨艺天赋,好像每天晚上不摸摸锅碗瓢盆会失眠一样。最要命的是他做出来的宵夜色香味俱全,引得自己频频舔碗。 要不是清楚向秘书的履历背景,小沙总差点就要以为他是某知名橙标厨艺类技校毕业的了。 向秘书看着闷声舔勺子的小沙总问:“味道如何?” “就那样吧。”小沙总嘴上敷衍,可风卷残云的速度倒是没减。 向秘书瞧他吃得连嘴巴外面一圈都沾了糖水,忍不住皱眉:“您注意点吃相。” “下班时间,又不是应酬,你管我。”是倒在地上拿舌头舔还是用脚夹着勺子吃。 难道做霸道总裁就应该时刻端着架子、失去追随纯朴和简单快乐的自由了吗? 小沙总烦死他秘书一天二十四小时不挂机的作风了,他合理怀疑向天歌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保持着上班时间“好秘书”的肌rou记忆,随时都能以最饱满完美的角色状态到岗。 “好好,我不说了。”向秘书伸出手把小沙总嘴角边挂着的黑糯米揩下来,紫黑色的米粒停在细腻润白的食指尖上,映得小沙总脸上逐渐出现的猪肝红,“但您也要注意下新鲜度,再好吃也不能留着做早餐呀?” 微凉的指尖触到自己皮肤的那一刹那,小沙总确幸自己的血液是突然凝固了的。所有的神经细胞似乎全部被用于感知那一小平方厘米肌肤相贴的触感了,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他会觉得那一秒钟的亲昵,会在脑里放大成了一幕细水长流的电影。 发生这种事情,第一个出现在眼前的词居然不是“胆大包天”,而是“感觉不错”,小沙总觉得自己吃枣药丸。 感觉大势不妙的小沙总一秒撂下勺子,陶瓷相互碰撞发出的清脆声响掩盖了小沙总迟来的羞愤。 他好好的自己有手能擦,再不济还有舌头能舔,又不是什么四肢残废、偏瘫在床,干什么自作主张替他代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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