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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并不是酒店,而是一处从未见过的房间。极度简约但绝不简单的设计彰显着设计者的心思,冷色调的青灰、孔雀蓝与玻璃家具营造出工业化的冷漠质感就像这个男人的外在。 但男人此刻非但不冷漠,反而显得极其温柔,温柔得让我疑心自己在做梦。不是梦里的时候,他就连维护我,也是恶声恶气的,才不会有这样温和得令人落泪的语气。 他端了水回来,扶我坐起来,靠在枕头上床单被褥也是黑色的。我就着他的手喝了几口水,温热而不烫嘴,也不在意他的手就落在我光滑的脊背上,只是懵懵发问:这是哪里? 这是我家。我没骨头似的往下窜,没一会儿又滑进被子里,把自己裹成春卷。男人也自然而然地在旁边躺下,顺手拽了被子一角盖住自己,拥住我轻拍几下,快睡吧。 大抵是酒还没醒,我竟没有意识到这样与他同床共枕有什么问题,被他一哄就又睡了过去,并且因为他的温柔,梦境宁静又美丽。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天光大亮。房间里空无一人。床头照旧放着一件大号男士衬衫,我不禁为程嘉溯的恶趣味感到一阵无语。 好吧,我已经习惯了。 好在房间里暖气很足,地暖温度很高,即使赤足踏在地上也不会觉得冷。 换好衣服去洗漱,隔着洗手台,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因为高质量的足够睡眠,眉眼都是舒展从容的,眼睛水亮有神,面色白皙晶莹,透着自然的桃花粉。从内到外都是沐浴在幸福中的模样。 不太记得昨晚的事情,只知道不过是一晚拥抱而已,哪里就称得上是幸福了? 洗漱完一出门我就楞了一下:这是回越城了?再细看,才能发现这栋房子与程嘉溯在越城的别墅装修得非常相似,但细节处还是有所不同。 程嘉溯穿着整齐的西装,正抱着一台笔记本坐在客厅沙发上看报表,精神抖擞。 他奉行华尔街精英的生活方式,不论前一天晚上加班又或是参加酒会到多晚,次日必定是凌晨五点钟起床,健身四十分钟后冲澡,精力充沛地投入工作中,绝不让人看出他平均每天休息时间不超过六个小时。 我就够拼的了,与他比起来,却还是远远不够。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他能做到总裁,而我只能给他打工吧。 见我起床,他放下笔记本:吃饭了。 我沿着楼梯走到一半,忽然一道旋风一样的影子从身边冲过,顺便推了我一把!我吓了一跳,赶紧抓住楼梯扶手,好悬没被推下去。 定睛一看,那道影子已经站在程嘉溯面前,大声宣布:我饿了! 竟是个五六岁的小姑娘,浓密的褐色头发,琥珀色眼珠,略大的门牙活脱脱一个幼年版艾玛沃森。 这个容貌出众如小天使的小姑娘此刻却是满眼戾气,嚷嚷着:我饿了!为什么还不吃饭? 程嘉溯沉下脸:程呦呦,谁许你这样不懂礼貌的? 原来她叫程呦呦。 小姑娘不高兴了,声音尖利地吼:我讨厌你!说完又一溜烟刮过我身边,回到楼上砰地关上了门。 我: 程嘉溯揉揉眉心:吃饭吧。 她呢? 爱吃不吃。他面上浮现出嫌恶的神色,饿了自然会想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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