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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酒和琴 (第1/3页)
天才!无广告! 待姜如松率众兵将离去,整条街,便似又恢复了往宁静。 碎裂的门板,被整齐的码放在了店铺门口,被以沙土压附熄灭了烟火的正堂,犹散发着,令人不喜的焦糊味道。 听弦坊正对面的屋顶上,有两个男子席地而坐,一人着黑色劲装,另一人,则穿了一米色长袍,外披一件天青色棉质大麾。 正是翎钧和万敬初。 “戏这东西,总得闹些才好看。” 翎钧一边说着,一边拎起酒坛,往自己的嘴里,倒了一大口,然后,从掐在左手里的兔子腿上,咬下了一块儿整。 “功夫再高,也怕狗咬,你纵有万般本事,也不该与他这么个纨绔,以武力争高下。” “且不说,你爹的产业,不适合晒在太阳底下。” “单凭他有个,有爵位在的爹,你就休想,跟他拼正义公平。” 说着话儿的工夫,翎钧已解决掉了自己掐在手里的兔子腿,随手把骨头往街上一丢,拎起坛子,又往自己嘴里,灌了一大口酒。 “为何帮我?” 万敬初像是有些不太适应,跟翎钧这样“豪爽”的人相处。 他的手里,拿着一只翡翠雕琢的,茶盏大小的杯子,杯子里的,装了约摸三分之一杯酒,瞧样子,应是对饮酒,颇有些抵触。 “算不上帮。” 翎钧倒是全不介意,万敬初这把酒当毒药喝的模样,他一边说着,一边又自包在油纸里的烤兔子上,撕了一条后腿下来。 “媛儿是我meimei。” “她虑事不周,把你牵连进来,我这当哥哥的,自然不能坐视。” 翎钧比任何人,都了解朱尧媛这个meimei。 她本是个活泼的孩子,会变成如今这样,全是因为三年前,那个因她贪玩胡闹,被皇后下令,乱棍打死的老嬷嬷。 她仿佛,只用了一夜,就突然长大了。 也仿佛,只用了一夜,就彻底忘了,什么是无忧无虑,如何跟他这个兄长撒。 识礼。 博学。 沉稳。 睿智。 善与人结交。 多才多艺。 她似只用了极短时间,就成了世家名门出的闺秀们,仰望钦羡的楷模。 但是,她不会笑了。 确切的说,是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没心没肺的笑了。 这样的她,让他心疼。 他宁可,她像朱翎戮一样,整天不务正业,到处惹祸,却能真正因为开心而笑,而非,像现在这样,把笑,当成武器和铠甲。 现在,他已经有能保护他们了啊! 不似三年前,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抱着那老嬷嬷的尸体,哭晕在雪地里。 他…… “她不曾牵连我。” “是我听不惯他们密谋,使腌手段坑害公主,出言辱骂他们在先。” 万敬初稍稍停顿了一下。 这不是他第一次,使“公主”这词儿,来称呼朱尧媛。 可偏偏就是这次,他说出这词儿来的时候,突然就觉得,自己有些浑不自在了起来。 “她跟我比拼琴艺。” “却有始无终。” “这,不对。” 万敬初已在燕京生活了两年。 但对痴迷琴艺的他而言,这里,与他之前生活的山间草棚,并没有太大不同。 他依旧每早起,读书,练剑,弹琴,吃落雪送至案边的三餐,穿惊云给他准备的衣衫鞋袜,给母亲的遗像上香,然后,沐浴,入眠。 虽然,常有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子,跑来与他探讨琴艺,但对她们那只堪用拙劣形容的技艺,他丝毫提不起兴致。 起初,还勉强与她们应对几句,到了后来,便干脆的告诉她们,我弹,你听。 直到,与朱尧媛相遇。 她就像一只蜻蜓,总能于“无意”间,点破他这池死水,让他窥见琴艺一途的崭新可能。 在今之前,他一直觉得,她是不及他的。 言辞中的精妙之处,悉因巧合,甚至,连与他赌琴,赢走了他的“听弦”这事儿,都是运气使然。 但今天,在听她弹了那半曲《凤求凰》之后,他的想法,彻底改变了。 她在藏巧。 她根本不是,弹不了后半曲《凤求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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