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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第2/3页)
话讲给她,然后两个人笑做一团;会在冬天给她买烤红薯暖手;会在夏天给她买冰淇淋降暑;像个大哥哥一样照顾她。 林清晨会把写不完的作业扔给她,然后两个人讨价还价最终一起写,会拉着安然陪她看球赛,看到安然睡着;会在没钱时缠着她蹭饭,会在蹭饭时抢她碗里的rou,像个好哥们一样陪伴她。 披着朝阳出发,戴着夕阳返程,林清晨始终像一个默默发光的小太阳陪在安然身边,终于换来安然越来越多的笑容。从前那个活泼开朗,爱笑爱闹的安然回来了。 单车晃啊晃,一路把他们晃到了高中。 ☆、小雨的清晨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写得不满意,改天有灵感了再修改。 九、 1、 有些人,即使认识了五百年,也还是像陌生人一样,而有些人,即使只认识一天,却就像认识了五百年一样。 安然和俞小雨就是这样一对志同道合,相见恨晚的朋友。 安然和俞小雨分在了同一班,认识的第三天,她俩就勾肩搭背,出入校园各个角落,以至于班里的很多同学以为她俩是从一个初中一起过来的好朋友。 初中的时候?那个时候安然的世界里只有林清晨一个排的上号的,谁知道俞小雨是何方神圣。 不过现在她知道了,俞小雨是一个有着天使的容貌,泼妇的心灵的女汉子。她长得漂亮,从小到大追过她的男生比安然现在班里的男生总和还要多;她成绩优异,第一次月考就拿下了年级第五;她多才多艺,古筝八级,钢琴七级。可这些都不足以成为吸引安然的理由。 安然喜欢她,是因为她和安然一样心直口快,好吃懒做。 说到这个心直口快,就不得不再次提到可怜的林清晨同学,以前和走在安然一起的时候,他就无时无刻不在担心会不会被路人揪起来暴打一顿,因为安然同学总是以一种无比随意的语气和无比嘹亮的声音点评路人,林清晨多次劝说,无果,安然说了,别人只有听到她的点评才会真正地看清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现在,安然的身边多了一个和她一样爱好秉性的俞小雨,林清晨考虑过攒钱为自己买份人身保险。 再说好吃懒做这一条,林清晨去过安然家里,安然的房间简直可以称之为好莱坞大片的爆破现场,床上可以堆满书,书桌上也可以放上衣服被子,书柜里也会有零食水果。林清晨的人生,往前十几年,往后几十年,都没再见过比安然更加凌乱的房间。 林清晨没去过俞小雨家里,不过也可以通过俞小雨垃圾场一样的课桌自行想象她的房间。 而安然和俞小雨最大的相似之处就是,她俩都爱吃辣。当她们得知对方都有这个爱好时,就相见恨晚地拥抱了对方,然后一起去吃麻辣烫。校门口的那家麻辣烫号称本市第一辣,她俩端来冒着热气,表面祖国山河一片红的麻辣烫之后,不约而同地往碗里加了三大勺的辣椒。 透过对方泪光迷蒙的眼睛,看见对方红彤彤的,流下清鼻涕的鼻子,相视一笑,这一笑,就奠定了俞小雨在安然心中第一好友的位置。当然,是女性第一好友。 由于林清晨和俞小雨分别是安然心中的男性第一好友和女性第一好友,三人阵营就此组成。 这样强强组合的三剑客自然在学校里是很受关注的。男生们羡慕林清晨的“左拥右抱”,女生们则一边惋惜林清晨被人霸占,一边羡慕安然和俞小雨的美貌加好运。 2、 三角形总是最具有稳定性,他们三人打打闹闹,相安无事地过着高中生活,虽然辛苦,却不会单调。 友谊的天平却在不知不觉中开始倾斜。安然发现她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喜欢上了林清晨。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这些年,好像林清晨一直唧唧歪歪地陪在她身边,她不知道自己的感情什么时候开始转化的。 应该是从高二的运动会开始的吧。 安然在班里的人缘一向很好,平时没事爱跟人开玩笑,一次课间她跟体育委员张愈涵打赌,看谁可以坚持长时间不眨眼皮。结果可想而知,自信的安然输得很惨。 说好输的人要接受赢的人任何一个惩罚,没想到张愈涵这么狠,竟然让安然去参加长跑比赛,而且,当安然知道这个噩耗的时候,她的名字已经被报上去了。 “哼,张愈涵这个混蛋,太狠了,明知道我不擅长长跑。”安然一边咬着牙骂,一边恨恨地拔着脚下的草。 林清晨坐在单杠上,晃着脚看了她半天,说:“不然我替你跑吧?” “怎么可能,我在学校好歹还是有点人气的啊,人家一眼就能看出是作假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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