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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第2/3页)
第一页就用拼音写着: 【朕六十有七,起事于束发之年,距今五十载,半个世纪过去,得失皆有、毁誉参半,然朕不后悔所作所为。 我做过棺材铺的少东家、也做过九五至尊,有过伉俪情深、亦有美人无数,吃过粗茶淡饭、用过山珍美酒,救人无数亦杀人无数,是追随者口中的圣人,也是仇人口中的魔鬼。 这一生,应该了无遗憾。 可惜,人之一生,哪有十全十美。我一遗憾发妻早亡;二遗憾爱女早殇。 珍娘未生下儿子,如若不是娇娇三十许就离我而去,我应培养一女王,成就千秋传奇。】 就写了这么多。 方年年看得愣神,起初的“朕”他是至尊帝王,淡淡地睥睨天下,杀伐就是弹指一挥间的事。后来的“我”他只不过是个垂垂老者,爱妻爱女皆离他而去……千帆过尽,留下的不过是孤独。 高祖不是不立太子,是那些儿子都不是他心爱之人所生。一人一生波澜壮阔太多,到后来已经成了冷眼旁观的局外人,他疯狂地弃下这片自己打下的江山,撒手走后留下的残局应该是他有意纵容的吧。 手边的茶已经凉透,方年年才翻开另一页,发现跳到了高祖年幼时,十二三岁的年纪,还没有想着称霸天下,只是个棺材铺做死人生意的少东家。 第二页用拼音写着: 【老爹竟然从小给我定了一门亲事,擦,娃娃亲,指腹为婚,糟心的,要是对方男的我岂不是要搅基?!】 下面是次日: 【从娘口中知道定亲的是谁家了,老爹从军时同袍的长女,就住在隔壁县。找个机会去看看长得是圆是扁,是长是短,长得太难看我就把婚事搅黄喽。】 下面是又一日,高祖的日记是随手记二三事,没有太多繁杂的内容,一页还是能记好几天的。 【机会来的很快,临县有个员外定了棺材,跟着老爹一起押棺材过去。 瞒着老爹偷摸着出来找到了蔡家,爬树往里面看,看到几个姑娘在踢毽子,其中有个扎两条小辫子,一甩一甩的,脸真圆,哈哈,就是个没长开的小丫头嘛。 她发现我了,瞪着眼睛朝我扔毽子,真泼辣。】 又是一日。 【老爹带我来蔡家拜访,见到了昨天的姑娘,真的是她,闺名蔡珍,家人唤她珍娘。 脸真圆,嘿嘿。 好圆啊。】 方年年一页一页地翻着日记,跟着跳跃在高祖不同的年龄里。 晚上点着灯看了一夜,第二天哈欠连天。 ……………… 都城,沈宥豫始终脱不开身去小茶馆,每天就和老和尚敲钟一般,没啥意思地跟着太子坐班。 他,真的不是料理政事的料。 捂着脸,心中喊着求放过。 看着简报,沈宥豫时不时嗑一粒糖霜花生,味道甚美,现在也就臭丫头能让他开心了。 吃着花生,心里头美滋滋。 到了中午午膳时分,太子与几位官员讨论着安南的灾后重建事宜,没有吃饭的意思,沈宥豫没有参与,他一向按时吃饭。 大厨房送来的肯定不如淑贵妃费心打理的小厨房的好,好在送来的饭菜一路用保温的大食盒抬过来,入口都是热的。 皇子与官员同食,没有任何区别。他们不吃,沈宥豫取来了自己的吃起来,吃得那是没滋没味。挥挥手把菜撤了给底下人吃,他就留了一碗饭。 “殿下,姑娘叮嘱了,让你吃正经的菜。”沈其发现了苦口婆心地劝是劝不住殿下的,反而惹来一脚,但抬着方姑娘的名义,绝对得到会心一笑,百试百灵。 沈宥豫犹豫了下,“把那盘凉拌素什锦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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