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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第3/3页)
要的问题。”我喝了口茶,接着说,“既然我们分析了死者面部的污渍是碳素墨水,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下碳素墨水的来源呢?总不能是凶手杀完人,又回家取墨水,再来抹脸吧?那他何不用不远处仓库里的煤泥?” “那只有可能是随身带的。”大宝说。 “你会随身带一瓶墨水吗?”我看着大宝说。 “钢笔里可以有啊。”大宝说。 “对。”我说,“这就是关键,我也认为凶手可能随身带有钢笔。带灌墨水的钢笔的人已经不多见了,这更能证明凶手是一个年纪偏大的人。同时,农民、工人一般不会带钢笔,所以凶手很可能是个从事和文字有关的工作的人,比如教师、文书、作家。” “年纪偏大、单身、从事和文字有关系的工作。”陈支队长说,“精彩的犯罪分子刻画!范围确实缩小不少。” “这是我说的第一个问题。”我被陈支队长一夸,进入了状态,缓缓说道,“我还有第二个看法。” 大家的目光比之前更充满了期待。 “昨天解剖的时候,我就发现两名死者的枕部损伤有些奇特,但是想不出有什么问题。”我说,“死者枕部都有非常严重的磕碰伤,皮瓣多达三十多处。也就是说,凶手把死者的头在地面上撞击了三十多次。其实以他的力度,三五下,人就可以昏迷致死了,但凶手为什么要反复撞击呢?” “仇恨?”陈支队长说完,又摇了摇头,“也不对,我们调查,这俩女孩没啥仇家,而且本案我们已经定性是性侵案件了。” “仇恨确实是一种解释,”我说,“但是我更倾向于——醉酒。” “醉酒?” 我点头:“是的。醉酒后作案的特点就是不计后果,损伤严重,可以折射出醉酒后的凶手疯狂的作案手段。” “那为什么不能是精神病作案?”林涛插了话。 “精神病作案和醉酒作案有明显的区别。”我说,“精神病作案和醉酒作案都很疯狂,但是本质区别,就是精神病不会有趋利避害的情绪,比如精神病作案后不会处理尸体、不会藏匿尸体等。在本案中,如果是精神病作案,绝对不会有用墨水抹脸的过程。” “而且精神病不会带钢笔。”大宝笑着说。 “你们的分析非常有价值。”陈支队长说,“我觉得凶手不会离现场过远。所以,我们下一步,将会对离现场最近的那个小镇进行调查,重点查那些平时喜欢带灌水钢笔的单身男性,年纪偏大。” “还有一个重点。”我插话说,“重点查小镇上的饭店、酒馆,二十七日晚,是否有符合条件的男子喝得烂醉,然后又独自离开的。” “知道了。”陈支队长说,“限期八小时,给我查出嫌疑人。” 闲不住的我,不能忍受法医工作已经完成后,苦苦等待侦查结果的煎熬。于是,我跟随侦查员踏上了去集镇调查的征途。 作为案件的幕后人员,第一次感觉其实侦查工作也是十分艰苦的。烈日炎炎下,我们跑到了第十二家小饭店。 “二十七号?”老板说,“我们这儿生意好的咧,我哪里记得住哦。” “麻烦您仔细想想。” “对哦,我来找一下那天晚上的菜单啥的。”老板还算很配合,“看能不能记得起来哦。” 我点了根烟,等着老板慢悠悠地翻着二十七号晚上的菜单。 “我说的嘛。”这个浙江籍的老板叫道,“我就好像有那么一点儿印象的啦,镇政府的那个老秘书,叫什么来着?叫老罗的。那天晚上喝多了的,一个人胡言乱语的。” “等等,等等。”一个侦查员慌忙开录音笔,另一个侦查员连忙打开笔记本,“老罗,镇政府的老秘书,当天晚上他和哪些人一起喝酒的?” “一个人。”老板说,“点了宫保鸡丁和小龙虾。” 我掐了烟,凑过来听。 “他什么时候来的?什么时候走的?” “那我哪里记得哦。”老板说,“反正挺晚的吧,但肯定是我十点钟关门之前。出门地滑摔了一跤,我还去扶的。” 侦查员对着我点了下头,意思是说,时间点对得上。 “你和老罗很熟悉吗?” “一般吧。”老板说,“老光棍,就喜欢来喝闷酒的啦。你们不会怀疑他是杀人犯吧?就物业公司那个案子?那是不可能的哦,他可是个老好人咧。” “别猜了,今天的调查也希望你能保密。”侦查员说完,拉我走出了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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