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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2/4页)
有什么进展。”康小北遗憾地说。 韩印“嗯”了一声,让康小北往下分析,康小北便接着说道:“至于早年间的‘1·18碎尸案’,我真的说不好。当年专案组认为是骑自行车抛尸,我觉得有道理,但又觉得有难度。由第一抛尸地点到古江大桥差不多有6公里,古江大桥长4.5公里,由大桥到虎王山要7公里左右,再加上凶手由杀人现场到第一抛尸地的距离,估计往返一次至少会有40公里以上,而且当晚又下着大雪,就算凶手是一次性抛尸,想要在一个晚上完成,我认为从体力上和时间上都很难做到,要是分多次抛尸,那就更不可能了。而当年摩托车上桥是要通过武警盘查之后才能通行的,我想凶手应该没有那个胆子。再有就是汽车了,可1996年有汽车的人不多,一般有车的要么有权要么有势,一个外地来的刚上学没几天的女孩,应该不会有机会认识那样的人。总之,一想起这个我脑子里就乱,觉得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都有可能,又都有漏洞。” “除了抛尸用的交通工具,其他的你还有什么想法?”韩印又问。 “我觉得凶手肯定是个变态。正常人怎么会把人切碎成几百块,就算是为了抛尸方便,也用不着切得那么碎,而且还有胆子把rou和头都给煮了,还把尸体抛在闹市区,更可气的是,竟然两次都抛在同一个路线,分明是向咱们警察挑战嘛!” “听你的话,你是完全倾向于两起案子是同一个凶手所为?” “是啊,组里的人都这样认为。”康小北说完又小声嘟囔一句,“只有叶姐持有一定的保留意见。” 原来专案组意见并未真正统一,这可是办案的大忌。康小北的话让韩印心里犯嘀咕,又想起下午与胡局长和副组长付长林见面时,他们一个装腔作势,一个冷面敷衍,韩印突然有些担心,此番被邀请也许不只协助破案这么简单,他不禁在心里暗暗提醒自己,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尽量要置身事外,以免卷入与案子无关的权力斗争中去。 见韩印不知为何突然怔住了,康小北有些着急,干脆把车停到路边,催促道:“印哥,你倒是说说你的分析啊?” “哦、哦。”韩印回过神来,思索一下,谨慎地说,“好吧,有很多细节我还要再研究研究,就先简单说两点吧!” “从‘犯罪地理画像’的理论上说,靠近高速公路附近的作案,多为外地人所为。我认为这一点同样适用于‘1·18碎尸案’的抛尸心理,也就是说我倾向于那起案子的凶手是外地人。” 韩印进一步解释:“虎王山紧邻宁八高速路,而这条路是当年江北进入本市的路径之一,我认为凶手是古江以北某个城市的人,但长年生活在本市,可能是在此地工作或者求学。他逢年过节往返于家乡和本市时,会经常看到坐落在路边的虎王山,所以当他杀人碎尸后,想要掩盖死者头颅时,下意识便想起那座荒山。而如果是本市人,应该对城市比较熟悉,可能在江南就能想到比较适合的地点,没必要冒着风险经过有武警把守的大桥去虎王山。而且当年虎王山还是座荒山,可能本地人也未必熟悉那儿。” “对,您说得太对了,我就是风景区建好了之后才知道有那么个地方的。家里人也好像是听说碎尸案,才知道有那么座山。”康小北插上一句。 “再有是关于‘1·18碎尸案’抛尸使用的交通工具问题。”韩印接着说,“第一个可以排除汽车。如果凶手有车,就不必分多处抛尸,他可以一次性将尸体残骸全部扔在虎王山,既省事又隐蔽;而摩托车就如你刚刚所说,半夜三更,又是大雪天,凶手提着包骑摩托车上桥,即使武警不去盘查,也会对他印象深刻,所以他肯定不敢冒这个险;再来说自行车,这个你分析得也有道理,安全时间内凶手很难完成当晚的整个抛尸计划。” “啊,都不是,那会是什么?” “你忘了,还有公交车。” “公交车?怎么可能?”康小北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不,不完全是公交车。”韩印耐心地解释道,山下既然有学校,那应该就通公交车,即使当年没有直达的,也会在附近有站点,剩下的路凶手可以步行,这样一个来回,我想有三小时就足够了。所以我分析,凶手是在当天傍晚,先乘公交车到虎王山抛掉头颅,返回后,下半夜伺机抛掉其余部分。 至于下半夜,我认为凶手是骑自行车一次性完成抛尸的,当然他原本可能计划分多次,但那场大雪让他改变了主意。 “首先,路程缩短一半,时间上完全行得通;再者,仔细分析几个抛尸地点之间的距离以及抛尸内容你会发现,凶手是遵循着距离由短到长,内容由重到轻以及由难于携带到易于携带的原则,这也体现了凶手的交通工具比较原始。” 担心康小北一下子听不明白,韩印又具体解释说:“凶手在第一个抛尸地华北路,抛下的是装着rou片、最重的,也是骑车最不好携带的旅行包。接着,他又在距离华北路只有七八百米远的广城路,着急地卸下第二重、相对目标较大的双肩背包,显然也是意在减轻骑车的负担。那么前后卸下两个包后,骑车便轻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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