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神探(出书版)_第34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34节 (第1/3页)

    冷镜寒吃完面,道:“现在尸体都没有了,你还能查出更多线索吗?这件事交给江浩他们做吧,走,我们去上蔡家村。”

    韩峰如临大敌,怪声道:“还去!不去了,今天体力已经透支了,明天再去。”

    冷镜寒道:“时间不等人!”

    江浩道:“我们有一辆车空出来了,可以送你们去。”

    韩峰翻着白眼,痛苦地跟着冷镜寒走了。车上,冷镜寒又接到林凡他们打来的电话,他道:“夏末已经出院了,那小子,积极性倒是挺高的。医生说没有什么大碍,张艺听说也急着要出院呢。现在刘定强的工作就轻松了。”

    韩峰道:“得了吧,别高兴早了,去上蔡家村,那叫什么的,还不知道有没有线索呢。我不信他们会把这么明显的线索告诉我们。”

    冷镜寒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我想,他们还是因为我们出现在天涯市,被逼急了,才不得已使用备用电话,没想到一用就被我们查出来了。”

    韩峰道:“如果真是他,他哪还会待在那里?又要走山路。”

    冷镜寒道:“我也知道,我们不是去直接抓他,而是通过他周围的人了解他的一些情况。”

    上蔡家村总算到了,乔明刚果然不在,据说是到jiejie家去了。但是村里人反映,乔明刚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一直是村里种地的一把好手,也没听说过有什么偷鸡摸狗的行为。大家都不明白,这公安同志怎么就会找上他了呢?他犯什么事了呢?

    虽然没有找到乔明刚,但是冷镜寒还是觉得,乔明刚值得怀疑,并提出明天再去,韩峰百般狡辩,就是不想去了。

    第十五章 察言观色

    晚上吃饭时,韩峰一看庄晓军没来,在楼梯处就把冷镜寒推开道:“你在楼上去叫客餐吃,我要和她单独处一处。”

    冷镜寒暗骂着上楼去了。

    秦怡穿了件米色无袖连衣裙,紧腰窄摆更衬托出女性独有的曲线,对冷镜寒的缺席,她似乎也不介意,并没有多问。

    两人寒暄了一会儿,韩峰独有的带有小流氓特质的诙谐言论,常常逗得秦怡掩口偷笑,这顿烛光晚餐也算吃得其乐融融。聊过一阵之后,韩峰不再开玩笑,而是提问题了,他道:“虽然现在暂时无法调出林政的档案,我想问一问公司里的一些情况,我想,我尽量不提有关商务机密的问题,好吗?”

    秦怡点点头,说道:“我知道,今天发生的事情太突然,我也明白你们的心情,你问吧。”

    韩峰问道:“我想先问问今天你们孙经理突然死亡的情况,于成龙和孙经理私交很好吗?”

    秦怡皱起眉,摇头道:“我不是很清楚,你知道,客户部门、人事部门、后勤部门,我们都是比较独立的几个系统,我想,他们不该会有什么直接矛盾吧?”

    韩峰略一沉吟,又问道:“现在你们公司里,还是十大股东吗?”

    秦怡点点头,韩峰道:“还是以前那些人吗?”

    秦怡道:“哦不,公司里的人一直都在换,有些职务都换了三四名经理了。”

    韩峰道:“可以告诉我们现在的十大股东都有哪些人吗?”

    秦怡想了想,道:“现在啊,有我,有晓军,董事长,名誉董事卓诚焘,广东地区总经理陈天寿,上海地区总经理单燕飞,她也是女强人,比我还小一岁吧,还有北京地区总经理麦迪,他可以算一名企业家了,重庆分行行长丰秋实,还有就是刚刚出事的海角分行的林政和人事部经理孙向贤。”

    韩峰吃着一个丸子,烫得他从嘴里吐了出来,大吸几口气,道:“孙经理也是十大股东!以前没听你提过!”

    秦怡低声道:“他是上任董事长侄亲,不过有传闻说他是董事长私生子,他连家人都不敢迁到天涯市来,当然,这只是传言。事实上,因为在经商方面有头脑,老董事长是把他当作董事长人选来培训的,只是在人事部下放锻炼锻炼,可是老董事长走得突然,只把股权转让了,什么都没来得及交待,哎……”

    韩峰道:“老董事长怎么死的?”

    秦怡道:“据说是癌症,我来时江先生已经是董事长了。”

    韩峰道:“呃,对了,我们来的时候听说,十大股东死之后,如果没有专门立遗嘱转让股权的话,公司就要收回股权,再按比例分配给每一位股民,有这么回事吗?”

    秦怡道:“是的,这是最先公司成立时定下的规矩,但不是指十大股东,而是指十一位董事,当时的十一名董事很有远见,为了防止恶性收购,所以订下了这个十君子协议。”

    韩峰道:“是为了防止恶性收购?”

    秦怡道:“是的,这样就可以避免因突发事件而导致董事的仓促死亡给公司带来的影响。”

    韩峰感兴趣道:“具体说说。”

    秦怡道:“如果董事没有立遗嘱,而突然死亡的话,他的财产理应由他的继承人继承。这样,就容易让不法之徒钻空子,事先控制了继承人,再杀害董事的话,公司股权就落入不法之徒手中。有了十君子协议,没有明确声明股权转让给何人,股权将自动被公司收回,就是公司为了打击经济犯罪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