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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第1/3页)
林易天随手就在他脑袋上拍了一巴掌“他是风鹰王,别瞎扯。” 而慕羽只是笑。 魏华就不解了,这真的是覃河啊,那张永远无悲无喜的眼眸,清冷绝美的面庞不就是自己那个时代里的天王级明星覃河么!他还记得他第一次接触覃河的影视是在一个惨淡到绝望的夜晚,那是自己失恋的一个晚上,他在宿舍哭的死去活来的时候突然李白窜了出来给了他一张cd,说是今年最有名气的天王明星覃河的专辑,全是覃河的歌,还有覃河演的电影,本来自己悲痛欲绝,他还想着看看电影什么的或许还可以缓解情绪,谁知道,覃河演的影视更是让他在这个惨淡的夜晚湿了枕头。 有一部电影他记得最清楚,是影界知名导演崔俊的作品,其中男猪脚就是覃河。 那部电影叫《爱情的足迹》,演的是一个文艺青年的故事,他爱好古风,写了很多关于古风的故事,可是自己的作品从来没有被人承认过,他挫败之际去游历世界,见识到了很多的东西,游历世界的时候他一直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想着总有一天他会写出让人匪夷所思以及承认的作品。一边游历一边写作,他一路向北,到了拉萨,遇到了一个女孩,女孩很活泼,据说也是旅游的人,女孩拿着相机拍了好多东西,无意间拍到了他,他回头的霎那,风绵软地吹过,发丝轻轻飞扬,女孩呆了,自己从来不拍人却唯独拍了他。覃河将青年的忧郁和伤感演的相当到位,就一个眼神就可以让人永久地陷进去无法自拔。 后来两人互相帮助相依为命走过了很多地方,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他们两的足迹。 女孩爱上他了,可是女孩患有绝症活不了多长时间的,青年知道两人不可能,因为女孩家相当富裕,他知道悬殊,两人暗暗藏着心里的情丝谁也没道破。 女孩回家之后硬是被家人逼着去化疗,当青年知道女孩住院的时候女孩已经油尽灯枯了,他两深知这辈子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了,他们相爱,却从来都没有拉过彼此的手,一段青涩的爱恋让魏华悲痛不已,最后女孩走了,她最大的愿望是能跟着青年流浪,无论青年在哪里她都愿意陪在他身边。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遇到这种青涩的爱情已经不容易,更何况是这种不计较一切的爱情,这个电影的结尾相当凄凉,青年带着女孩的骨灰走过了大半个地球,他一生未娶,最后在与女孩第一次相遇的地方,抱着女孩的骨灰永远的离开了。青年用尽毕生写了一本书《爱情的足迹》,与古风没有一点关系的小说,也没有一点暧昧的小说,里面流淌的情感却如涓涓细流感动了每一个读者。 最要命的是电影末尾青年的独白。 背景是在雪花飘落,零落成殇的拉萨,青年坐在一个墙角,微笑着将女子的骨灰捏在手里,扶了又扶,摸了又摸,最后唇角扬着若有若无的笑意,终于,骨灰脱落他的手,掉了下来。青年闭上眼睛,内心独白:我用一生来帮你完成心愿,我曾深深地记得,爱情曾经经过这里,于是我还想在原地邂逅你。 多么伤感的话啊,魏华想。那时自己在高一,正处于恋爱懵懂时期,那种爱情的渲染让自己心里揪的生疼。而覃河,也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孩子,如今七年过去,覃河越来越红,魏华也越来越喜欢他,想着无论什么时候一定要他的签名去,不然会枉了他这一个忠实的粉丝,李白那小子更是迷恋他迷恋到疯狂。 那一年,覃河获得了年度最佳男主角奖,那个女明星也一炮走红,和覃河一起签在了欧诺公司的旗下。 可是眼前的少年却不是他!魏华倍受打击,如有可能,他真的很想要他的签名啊,因为魏华真的很喜欢他啊,无论演何种电影何种剧情,他都可以把那个人演成神一般的存在。 魏华感觉很奇怪,他和李白无缘无故穿越也就算了,居然还能遇到跟李白以及覃河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这个时代跟自己,跟李白又都有什么渊源?越想越烦躁,魏华摇头大喊一声“我迟早还会穿回去的!爸妈!jiejiemeimei大姑二婆姨妈舅妈弟弟meimei叔叔伯伯婶婶们小林子我的覃大天王,你们一定要等我回来啊!” 雪花飞扬着,迎着烈风斜斜地飘进马车,慕羽摸了摸脸,额头似乎有点跳跃,林易天嘴角抽搐地看了看魏华“小林子是谁?” 魏华停下感慨回头看了看林易天,然后抚了抚额前的刘海无比深沉地说“哦,是在下喂的一只宠物狗而已。” 林易天额头顿时滑下三根黑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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