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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 (第2/3页)
。” 袭灭天来得令,于是阿蒙被扔进了绞杀剑阵,这个完全由剑意形成的剑阵绝对是犀利非常,阿蒙完全不懂剑术,更别提剑意了,连番绵密的攻击让他接连受创,却也激发了前所未有的求生意志。 绞杀这个剑阵是李寂然研究出来的,以蕴化了剑界的剑为阵眼,以剑本身的剑意激化剑阵,配合阵法使其阵内剑意源源不绝。 所以李清和完全不担心阿蒙会逃掉,但是,为什么会有这种诡异的发展? 李清和觉得吧,自从他来到这个异界之后,貌似就没有遇到过正常生物,所以他虽然内心惊讶和纳闷,但是表面依旧淡定。 这个恶魔居然跟绞杀剑阵的阵眼,他的佩剑之一‘火凤’契定了。 这是他最初的佩剑,也是跟着他最久的佩剑,剑柄形状犹如凤凰展翅,护手为风首,握柄为凤尾,嵌有一颗鹌鹑蛋大小的金钻,周身金碧辉煌,以金色勾勒粉饰,主色调为红色,是一柄无鞘的双刃剑。 阿蒙不懂剑意,所以根本无法驾驭火凤,他是以强大的求生意志和死也不肯放弃的坚持才得到火凤的承认,得到能够使用火凤能力的权利,火凤在契定之后就融入他体内,以剑意淬炼他的躯体,以剑元温养他的灵魂,这让他身上被李清和折磨的伤痊愈,也导致他露出了真实的面容。 黑色的大波浪卷发及腰,灰白的肤色,红色的眸子,殷红的唇,双手有着黑色而锋利的指甲,宛如利爪,尖尖的耳朵,一对黑色的骨刺蝠翼,头生双角,面容邪佞妖异,一看便知是魔物。 阿蒙糊里糊涂的跟火凤契定,其实连他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只知道疼痛消失了,放心的晕死过去,等他醒过来,便看到李清和一脸挑剔审视的表情,下意识的一抖,立刻缩成一团,那模样别提多可怜。 这德行,几乎是瞬间取悦了李清和。 “起来吧,吾不会吃了汝的。”李清和以灵识交流说道,对方不通这里的语言,这个方法最有效,直接传达自己的意思到对方心声之中。 阿蒙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惊讶之余,心里反问:“你到底想做什么?” 李清和想了想说道:“吾什么也不想做,吾很无趣,汝不过是吾下属送给吾消遣的玩具,不过,汝能契定吾的佩剑,倒是让吾讶异了。” 阿蒙不解:“剑?什么?” “哈,将汝的名字和身份告知吾。”李清和问道。 “阿蒙。”阿蒙答道:“吾是魔界七十二魔神中排名第七的炎之侯爵阿蒙。” “吾不喜欢这个名字,今天起汝名‘焚业’,汝既契定了吾的剑,那么今天起汝就开始学剑,以后汝就是吾的下属,至于汝以前是什么身份,什么来历,效忠谁,吾不管,但是今天起,汝的主君就是吾,吾名李清和,汝要牢记。”李清和回答道,魔神么?不也是魔界里的恶魔,如果这种程度就是魔神,那么那个魔界里的水平还真不高,不过炎之侯爵,看来他的属性也是火了,与火凤倒是挺契合的。 而阿蒙,现在该名焚业,有点膛目结舌,这个人是不是太自我了?这货比他们魔王陛下还自我,比那个该死的所罗门还混蛋! 喂,你都不给代价的么? 焚业没胆子问,因为,一边的袭灭天来给他很危险的感觉,他可没忘记之前他被李清和折磨的时候,就是这个全身笼罩在黑衣里的人在一边全程观看,并且还是面带微笑,一脸意犹未尽的那种! 不过说真的,让西方不是力量系就是魔法系的恶魔学剑,这真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颠覆,尼玛,对于恶魔而言,武器就是武器,也有魔力强大的魔器或是克制恶魔的教廷圣器,但是,剑这种东西,不就是武器么?不就是杀器么?不就是拿来砍人杀人刺人的么? 至于剑术什么的,不过也就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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