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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去看带队的老王,只见他听了口号后,更卖力地甩着腿往前跑着,一脸振奋人心的模样。 说到这句口号,我就不得不提一提我们班那位颇有文采的班长大人李书昀了。 李书昀人长得高高瘦瘦的,皮肤白净,一张脸生得既有书生气质,又阳光开朗,笑起来的时候,脸颊现出两个深深的酒窝,颇有让人如沐春风的感觉。高一刚开学,班里第一次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就发现他是我们班长得最顺眼的男生,后来我们班女生达成一致,暗暗称他为我们班的班草。 班长大人的学习成绩其实不算我们班最好的,但是他的语文成绩每每都遥遥领先,是当之无愧的语文课代表,而且写得一手好字。每次上语文课,语文老师喊他回答问题,总是笑得合不拢嘴,换个人的时候,立马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了。 其实那些古人在写下那些诗句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我们这些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怎么可能猜得那么精准? 不过这都是废话,言归正传,可想而知,这句霸气十足的口号只有李书昀这种文采的人才能想出来。 毫不羞耻地说,我曾经有一段时间还偷偷关注了他一阵。 有一天,语文老师让他和另一个同学上讲台默写文言文,他不慌不忙地,一个字一个字地写着,模样十分认真。 语文老师看他默写的时候,频频露出满意的笑容,再一看拿着粉笔抓耳挠腮的另一个同学,脸立刻沉了下来。 然后奇妙的一幕发生了。李书昀写完以后,转过身来,把粉笔放回讲台,这时,一阵风从敞开的窗户吹进来,将他的头发吹得向一侧颤动,牵起他身上白衬衫的衣角。他抬起头,不知道是对着谁的方向,突然微微一笑,就是那一笑,让我的心猛然一个激灵,加快了跳动。 那会儿我对爱情其实没什么概念,只记得后来每次看到他的笑,心里都会有一点异样的感觉涌起。回家看到杂志上写的言情小说,才意识到自己恐怕是喜欢上他了。 然而我对他的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多久,他对班里的每一个女孩子都那样笑,我见得多了,就不再觉得特别了,心里的那点悸动也就烟消云散了。后来我才明白,我那根本不叫喜欢,不过是一时没有把持住、被美色迷惑了而已。 高二开始以前,他在我心里还是算得上班草的,可是分班以后,我只能替他感到惋惜,因为班里新来的一个男生个子比他高,五官长得比他精致,最关键的是,不会到处放电,所以轻轻松松压过了他,成为我们班新一任班草我没跟任何人讨论过这事,但心里的确是这么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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