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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第3/3页)
“禁”是一种特殊的治病方法。 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一扭一扭从灶屋走出来,端了一个烂瓦盆,放到灶屋门口,喊道:“黄姑娘,吃饭!”黄姑娘就懒洋洋地站起来,去吃饭。小姑娘解下腰里的围裙,挂在门口的墙上,就往大门外走。 李干图叮嘱道:“你吴大叔是来给你做嫁妆的,叫你妈禁好一点儿。” 婆婆撵出来厉声道:“禁了后跟你吴大叔一起回来,别往家住!听见没有?” 高妞很勉强地回答一声:“听见了。” 吴氏就跟在高妞身后走了。 高妞是李干图儿子的童养媳。那时怪屯一带养童养媳很普遍。养童养媳的一般都是中等或下等人家,像谷兴泰和李子盘(见《地仙》)那样的大主家,是不会养童养媳的。童养媳一般都比丈夫岁数大,为的是能够照顾丈夫,添一个无偿干家务活的劳力。有的一两岁找了一个七八岁的童养媳,等于给儿子娶了一个保姆。高妞来时五岁,丈夫才半岁。她成天抱住哄丈夫。一次她蹲在地上,让丈夫站在自己怀里。丈夫的小jiba儿像蚕蛹似的,好玩儿死了。她就捏着小蚕蛹,捻着玩。玩着玩着,小蚕蛹就恼了,一努劲抬起头来,“刺儿——”就尿了,尿她一手。高妞觉得很有意思,就嘻嘻地笑。刚笑两声,一个笤帚疙瘩就摔在了她头上。抬头一看,是婆婆。婆婆骂道:“小妖精!不许玩那儿!”高妞疼得眼泪直流,但她不敢哭出声来,说:“呣,那玩玩坏啥了?”婆婆说:“玩玩尿不下来尿!”高妞觉得严重,就不敢玩了。 笑人不笑人? 当然,高妞现在已经13岁了,已经知道害臊了,不玩小蚕蛹了;而且知道男女授受不亲,总是躲着丈夫,不跟他说话,像好几辈子都不认识似的。她领着吴氏往前走,走到哇唔河边,一个小屁孩儿往她身上攉水。她赶紧跑开。这就是她的丈夫。 高妞的家离怪屯15里地。过了月牙桥,刚走上大东峦,“咕咚咚”一个沉雷,天忽地就阴了。吴氏的脚步就迟疑了。高妞不得不站下等他。 “大叔,你是不是怕下雨?”高妞问。她的眼睛又细又长,看人的时候,不是瞪着,而是眯着,是一种很柔顺的小可怜儿样子。 吴氏说:“是啊。这么远,下雨了咋办啊?” 高妞说:“那要不就不去了吧,我给你禁。” 吴氏就有点儿惊奇,说:“你禁?你也会禁?” 高妞说:“会。” “你妈教你的?” “我自己偷偷学的。有一次我妈不在家,有个人狗咬住了,我就闹着玩,学我妈的样子给他禁。一禁,就把狗毛禁出来了。” 这一说,吴氏就信任了。两个人又回到哇唔河边,找一块平展的地方。高妞趴到地下,翘着小拇指,在地上画了一个十字,跪下,双手合十,对着十字,“咕咕哝哝”的,不知念些什么。然后跑到河里,趴下喝了一口水噙到嘴里,腮帮子鼓成个葫芦。她跑到画十字的地方,对着十字“噗噗”喷了3下。十字上的土就湿了。她把十字上的湿土挖起来,和成一个核桃大的泥团。然后,把泥团放在吴氏的伤口上,来回地揉,一边揉,一边念咒语。咒语念够3遍后,她把泥团掰开了。 “你看你看!狗毛出来了!”高妞将泥团擩到吴氏眼前,高兴地叫着。 吴氏一看,掰开的泥团里,真的支叉着两根黄莺莺的狗毛。 这就叫“禁”。类似于巫术。但听说很灵验,是旧社会治狂犬咬伤行之有效的疗法。当然,必须把狗毛禁出来,禁不出狗毛,就等于失败了。至于为什么能禁出狗毛,这就是奇异之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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