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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 (第4/6页)
立功的资本。虽然这一切意味着上战场,但经历了好多战争的信王军士兵们却并不在意。 因为士兵们己经知道那个强大的徦高庞就是无敌的信王赵榛。无敌信王殿下与他们在一起,一起战斗。只要有信王的战场,信王军就纷纷发狂发疯的斗志昂扬了起来,不怕任何苦战。因为他们知道,武双全的信王王爷赵榛,是无敌于天下,是不败的神话。 本节 狂人 手打) 赵构看到金军被岳飞的岳家军打的节节败退,甚至金国内部北方的百姓纷纷发起义举,准备迎接北上的岳家军。但赵构却坐卧不宁,非要连续发出十二道金牌令让岳飞回来,并派秦桧去杀岳飞,是因为岳飞真的那么可怕吗?当然不是的,一介爱国武夫,忠心为民为国,保宋国祚的大臣而已。 但问题是他的忠勇之名震动所有的人,他的名气又是那样的大。只要他还活着,民心就会心向岳飞,民心军心就会真心实意的牢固的拴在岳飞的身上。赵构认为自己的皇权,随时都有被岳飞颠覆的可能! 赵榛现在也许不如皇帝赵构名义正,手下人也不如赵构兵多,治下百姓也不过是赵构治下之民的两成,但他本人是谁?一力搏万千的大宋亲王!他的名气现在已经让金国知道这个人了,而且将他视作大敌。也许现在信王赵榛勇武的名声只是初传了出去,人们知道有这样一个王爷一心抗金。在宋金两国,却是大多数都是知道,信王赵榛厉害,是万人敌。 所以赵榛有信心取胜,不仅如此,将来他走向灭金之路时,就不仅仅是动用汉人的力量了。因为他收编番人军,所以将来也可以统领番人部落联合抗金灭金。 现在面对信王军,金都统完颜阇母就怕了他了,死守不攻。一旦赵榛打过去,结果会如何,还真是不好说的。也同时说明了赵榛之勇的威名地厉害。 关外少数民族只信勇武之士。他们部落原的族长一般都是由族的勇士担当的,在一些小部族里,如果一个族长老了,儿子又没什么出息的话,那他就要找族的勇者把位子让出去,少数民族的部族,绝对不能让一个无能力的人当族长!如果这位族长不这样做,那勇士可能就会杀了他,而夺得他的族长位置。 当初,女真人抓住了猛兽,但死活没舍得杀了他,就是因为猛兽是一个勇士,一个战斗力强大的人。如果不是这样,他早就死了。 以赵榛大宋亲王的出身,加上他个人的武力,一旦打出了威名,打出了气势,那他夺取契丹人、渤海人和奚人等部落的权利,去灭金国。其实并不难办,也不算奇怪。这一切只在于你去不去做,只要做了,就有可能成功。 “你有十足的把握击败金军吗?”诸葛英问赵榛。对此,赵榛沉吟了一下,然后道:“你也学过兵法,当知道刀兵之事,何来十足把握之说,但我有十足的信心!” 诸葛英深吸了一口气,道:“记住你的承诺,我就和你一起赌下去,我要当上将军,你在实现我的愿望前,不准失败!” 工匠兵工厂管事来了。赵榛笑道:“你们做的很好,几天的工夫,你们已经把事情办下来了,还有什么事么?”兵工厂管事忙拜首笑道:“王爷,小的来是禀告您,下面的人已经把王爷的神奇兵器打炼出来了!” 赵榛目光闪动,笑道:“在哪儿,拿上来!”赵榛光有短兵光华双剑,没有合适的长兵器。常常一场战斗下来,他的纯铁长枪先报废了。所以就需要他有一把自己的强兵!此点就和吕布的方天化戟!李元霸的八棱紫金锤,等等绝世高手都拥都绝世神兵是一样的。 两名健壮的工匠抬着赵榛所要的神兵利器来了。这把兵器的长像应该还算是一把枪,长度大约一丈,枪尾是一截巴掌长带着血槽的尖刺,枪身上留刻着的竟然是贯穿整个枪身的几条放血槽地纹路,如此巨大的几条血槽,足可以瞬间放干一个成年人全身的血。在枪的头部,马尾鬃毛制成的缨子穿在枪头下,枪缨之上是一截小臂长的枪刃,那枪头有些大,带有无数倒回刺钩。整杆枪由于是合金钢,加入了各强韧硬度的金属和稀有元素,让神枪通体呈现紫金色的光茫,当真是好一把神兵利器! 其实这把枪是分两部分的,那枪头是和枪身是可以分开来的。这是个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赵榛上战场撕杀,主要靠的是长兵器,万马群拼杀破甲穿盾,十分耗费武器刃口,就算是合金枪头,也总有磨损的出问题的时候,所以,可以替换的枪头是必须的。 赵榛画出来了,他们就打出来了,出工又出力,这把枪当然很重,要两个人抬着。赵榛一把抄在手里,心理算了一下,大约八十多斤,相当于现在一袋半还多的白面的重量。 这件兵器,整体散发着丝丝青紫色的光芒,那枪头枪尾上的利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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