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唐再续_第194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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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4节 (第6/6页)

卖物,但称宫市,则敛手付与,真伪不复可辨,无敢问所从来及论价之高下者,率用直百钱物买人直数千物,仍索进奉门户及脚价银。人将物诣市,至有空手而归者,名为宫市,其实抢夺之。”且不论“宫市”的强制掠夺性,“半匹红绡一丈绫”是严重的不等价交换,至少政府的“宫市”可以说明在商品经济强大的冲击力下,宫廷的消费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市场,当然也说明了唐朝宫廷消费欲望的膨胀。

    而对于官员和贵族等公职人员来说,他们的消费品应当分为两部分,一是来自皇帝的赏赐,二是来自市场。对于这两部分所占比例的多少,从唐前期到中后期有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从唐前期的情况可以看出,皇帝的各种赏赐和国家的实物俸禄是贵族和官员主要的消费方式,但并非就不需要市场。

    比如《唐会要》就曾记载:“贞观元年十月敕:五品以上,不得人市。”这条敕文是出于传统意义上的抑商思想,但同时从侧面证明,当时官员普遍有入市的情况,或者说,朝廷出于对高官身份的考虑而从品级上对其加以限制后,对五品以下官员出入市场放任不管了。

    《大唐新语》也记有一则侍中陈叔达为母买水果的故事:“高祖尝宴侍臣,果有蒲萄,叔达为侍中,执而不食。问其故,对曰:‘臣母患口干,求之不得。’高祖曰:‘卿有母遗乎?’遂呜咽流涕。后赐帛百匹,以市甘珍。”这可以说是官员及其家属日常生活消费需要市场来满足的有力例证。

    到高宗时,城市中商品经济随着国家经济的全面恢复而迅速发展,富商大贾涌现,贵族官僚与其交往频繁。长安商人邹凤炽“其家巨富,金宝不可胜计,常与朝贵游”。甚至有些官员也开始做起了生意,可以看出商品经济对于贵族官僚思想观念上的冲击是十分巨大的。自武周起,史籍中频见官员通过市场进行日常生活消费的记载。张衡位至四品高官,“因退朝,路旁见蒸饼新熟,遂市其一,马上食之,被御史弹奏”。

    自玄宗朝始,贵族官僚大范围地卷入商品市场,不仅大量从事商业经营,而且其个人消费也越来越依赖于市场,尤其是日益膨胀的奢侈性消费。唐后期奢侈性消费的特点之一就是购自市场、得自市场的奢侈品,相对于自产自用的奢侈品,比重有所上升。

    另外,大唐官员所得俸禄中,俸料钱在全部俸禄中的比重逐渐上升也可以说是官员阶层的消费方式与市场联系日渐紧密的重要表现。大唐官员俸料钱支出数量增加,取决于税收结构中货币成分的增长,而税收中货币成分的增长,又是以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为前提的。因此,大唐官员俸料钱的增加反映了大唐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在生产的基础上,分配与消费通过交换发生联系,分配过程中货币比重的增加正说明交换过程中对货币的使用量增加,从而也说明了官员消费与市场关系的日益密切。

    裴景明白了李曜的意思,思索片刻,道:“仆以为,如右相所言,则城东适宜兴建自由贸易区之地,当有龙首乡、进贤乡、长乐乡和庆义乡四处。”

    李曜不置可否,只是反问道:“万年县计有三十乡,为何你便选了这四个?”

    裴景笑道:“右相明鉴,万年县虽有三十乡,但右相已指明是在城东,因此城北城南十余乡便不消提及。既然只看城东地区,则有长乐乡、庆义乡、进贤乡、乐游乡、龙首乡、芙蓉乡、苑东乡、渭阴乡、崇道乡、云门乡、永宁乡、义丰乡、铜人乡、白鹿乡、薄陵乡、大陵乡、龟川乡、东陵乡共计十八个乡,去掉与南北所离太近的,还剩十一个,再去掉离长安城太原,便只剩六个。而这六个里头,芙蓉乡已经有了芙蓉园,不便再建市集;苑东乡乃著名踏青之所,废之可惜。因此,便剩下这四个了。”

    李曜听了,也微微笑了起来,点头道:“倒也是。不过龙首乡乃是兵家形胜之处,不宜建作市集,今后或可作屯兵练兵之所。而进贤乡与庆义乡离龙首乡太近,若建市集,将来龙蛇混杂,对龙首乡屯兵之地未免也是个麻烦……既然如此,便定在长乐乡罢。”

    裴景立刻道:“右相英明。”

    李曜恍如未闻,道:“此事需要你与河中军械监联手来办,军械监方面负责规划建设用地,而你须得安排当地居民搬迁……裴明府,兴建自由贸易区虽是朝廷之命,但当地百姓祖居于此,你虽受命负责搬迁事宜,亦须得讲究分寸,务必为这些百姓安排好新的住所。至于田地,由朝廷一体回购,价格比照市价,比市价略高一二成可也。此事办成之后,某将派专员督查,明府切勿懈怠。”

    裴景忙拱手鞠躬道:“右相吩咐,仆岂敢掉以轻心?”

    李曜想了想,一时想不到还有什么事需要交代,便点头道:“自由贸易区具体事务,由门下侍郞兼三司使刘崇望、户部尚书孙偓负责,户部也会为此新设‘自贸司’,专门管理此处,明府只须做好后勤即可……便是这些事了,你且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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