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3节 (第1/4页)
刘远征忙说:“许小姐别着急,这件事如果是拍卖行的责任,我们绝不推卸,所有的损失由我们承担,商誉和顾客的满意,比这二十几万元钱要重要百倍。” 刘远征一番安抚,许甜甜终于静下来,二叔却还在捶胸顿足,为这幅画遭到污损而心痛不已。 刘远征小心翼翼地请教说:“教授,依您的经验,这是什么液体溅在了画上?” 二叔说:“这是血啊,你看这朵梅花,它的颜色看上去与朱砂的颜色一致,血量又小,没受过培训的人很难发现。这幅画的颜料是用水调和的,画在熟宣纸上,色彩易于交合。这滴血完全渗透进了纸张里。这里还有更小的几滴。如果是水溅上去,处理得好的话,风干后可以完全不留痕迹。而这几滴血在纸上留下了蛋白质的印迹,显得很脏,又破坏了梅花的颜色的和谐。这幅画毁了啊!” 二叔说得痛心疾首,刘远征和许甜甜听得目瞪口呆。 刘远征对许甜甜说:“许小姐,你是我们的老客户,双方合作一向很愉快。教授是省内书画鉴赏界的权威,我很尊重他的意见。这件事是拍卖行的责任,我们会在合理的范围内给予你补偿,同时将把这幅画退还给委托人。请相信我的诚意。” 许甜甜见刘远征的态度非常诚恳,主动认错,也就不再闹了。 二叔带着我回家。兴冲冲而来,垂头丧气地回去。 2.深牢冤狱 一个星期后,和沈恕在办案子时遇见,无意中向他提起去拍卖行的一番曲折经历。沈恕饶有兴味地听完,说:“血溅梅花,梅花映雪,好一幅美妙的图画。” 我说:“算了吧,那可是传世之作,就这样毁了,你不知道我二叔当时多沮丧。” 沈恕忽然想起来什么,问我:“你说这幅画的前一任主人是被讨工钱的民工杀死的,死者是不是叫王守财?那民工叫胡长伟?” 我说:“好像是王守财这个名字,那民工的名字不知道,他们没提起。” 沈恕叹几气说:“这起案子我知道,据说案发时凶手被抓了现行,这案子还是咱们马局办的,他当时是主管刑侦的副局长。人证物证俱在,办成了铁案。民工胡长伟被判死缓,但是他一直不服,在狱里不停地上诉,我上任以后,这个案子还转到过我手上,可是卷宗里的办案过程和人证物证无可挑剔,案子又过去了十多年,所有的证据都已经无从查找。胡长伟看来注定要在监狱里度过后半生了。” 我说:“十几年里不停上诉,这人也是够执著的。” 沈恕说:“不服判决的犯人不少,但一般申诉几次没有作用也就死心了,像胡长伟这样一直坚持上诉的并不常见,真有冤情也说不定,不过那案子确实无可挑剔,重新开案既没有理由,也毫无意义。” 我说:“我能不能听听案子的经过?” 沈恕说:“当时死者王守财是包工头,胡长伟是给他打工的木匠。案发时是晚上7点多钟,王守财的老婆明娣和女儿外出未归。报案人是王守财的邻居常有功,因为王家的门没有关,里面传出打斗声,常有功就报了警。警方赶到时,王守财和胡长伟都倒在地上,王守财已经死亡,头上有一处打击伤,身上有七处扎伤,死者手里拿着一个青铜佛像。胡长伟手里拿着他自己做工用的凿子,头部受到打击后昏迷。后来经过化验,佛像和凿子是两人互殴的凶器,王守财身上的扎伤均与凿子的尺寸和形状吻合,两人头部的打击伤则是青铜佛像造成的。” 这就是沈恕,楚原市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十几年前的案子,仅看过卷宗,说起来如数家珍,连细节都描述得清清楚楚。 我说:“那又怎样解释王守财头上的打击伤呢?佛像是握在他手上。” 沈恕说:“据卷宗里记载,胡长伟在预审中交代,他和王守财因工钱的纠纷吵起来后,他情急中拿起客厅陈列柜上的青铜佛像打了王守财的头部一下,王守财和他厮打起来,把佛像夺了过去,胡长伟就掏出随身携带的凿子,向王守财身上接连扎了多下,王守财重伤之下向他还击,用佛像击中胡长伟的头部,结果两人一死一伤,都倒在地上。后来胡长伟的老婆秋萍也作证,说当晚胡长伟临出发前,带上了平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