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诡事录2:长安鬼迹_第16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16节 (第4/4页)


    王立遂到妇人家,妇人对王照顾备至,每次出门前,都把一天的饭准备妥当;回来后,又带来米rou以及这一天所赚的钱帛。日子久了,王立觉得妇人实在辛苦,建议买个仆人,但被拒绝。一年后,孩子出生。妇人每日中午回来给儿子喂奶,尽母亲之责。

    两年过去了。

    这一天,王立到了黄昏时分还没见妇人回来,不禁担心起来。半夜过后,妇人神情严峻地回到家,将全部事情和盘托出:“实话告诉你,我并非商人妻,在外面开店铺也是做掩护用的。我身负血海深仇,数年如一日,只为刺杀仇人,而今晚夙愿实现。现在,情况紧急,我必须离开长安。”

    王立瞠目,惊疑不定:这是妇人虚构的一个传奇吗?

    妇人继续说:“你可以继续住在这里。此房是我用五百缗钱买的,房契在屏风夹层里。这里的一切资产我都送给您。至于孩子我没办法带走,只能托付于您。”说罢,妇人滴泪,泪水收住后,与王立告别。

    王立苦留,终不为所动。王立抱住妇人,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侧目看妇人所携皮囊,里面有物,再仔细看,“乃人首耳”,面对那颗血rou模糊的人头,王立不知所措,只能相信妇人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王立下意识地推开妇人。

    妇人笑道:“不要害怕,此事与您无关。”

    妇人提起皮囊,奔出屋,身手矫健如鸟,蹿上高墙,“遂挈囊逾垣而去,身如飞鸟”。王立追赶不及,只有站在门前发呆的份儿。他无法想象,与自己生活了两年的准妻子竟是个身怀绝技、飞檐走壁的高手。

    王立在院中徘徊,仿佛一切都是梦幻。正在这时候,有人自高墙上跳下,正是那妇人。莫非她又决定不走了?王立满怀激动,那一刻他确信自己爱上了这个妇人。

    妇人说:“我只是想给我们的孩子最后喂一次奶。”

    在王立的注视下,妇人进屋,但很快又出来了,她与王立挥手告别,渐渐消失在夜色中。王立感到人生是如此充满戏剧性。还有更戏剧性的吗?他忽然感到有什么不对劲,冲进屋子,发现孩子的脑袋已被砍下来:“俄而复去,挥手而已。立回灯褰帐,小儿身首已离矣。”

    王立望着身首异处的孩子,彻夜惊恐难眠。

    第二天,王立匆匆埋葬了孩子,又拿手里的钱买了个仆人,离开了长安,在附近的州邑住下。这年冬天,王立的任命状下来,他收拾行装,重返长安,把妇人那宅子卖掉,踏上了新的旅程。

    最狠莫过妇人心。更确切的说法是:唐朝的女侠太冷血了。

    这个故事在《原化记》中也出现过,只不过在该笔记中,主人公由王立变成了博陵崔慎思,时间是唐德宗贞元年间,情节大同小异。不管是王立,还是崔慎思,他们面对的都是一个决绝的女人。这个女人在报仇之前耐心地等待,步步为营,一点点靠近刺杀仇人的那个时刻。这需要一颗坚忍的心。最后她成功了。但其冷血令人无言,很难想象一位母亲可以狠心切下儿子的头。她这样做也许是因为爱?杀死孩子,断绝自己以后的思念,所谓一时狠解万时愁。

    只是,这样一个冷血女人以后会去哪里?又如何开始新的生活?

    秘密庄园杀人事件

    当那个神秘的庄园主被处以极刑时,说了这样一句话:“赵云?他当然不是第一个。做这样的事,在我们庄园已传有几代了……”

    事情得从唐宪宗元和初年的一个夜宴说起。

    当时,有甘肃天水的游客赵云,游至陕西鄜畤。鄜畤即鄜州,今在延安富县一带。杜甫有诗名《月夜》:“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香雾云鬓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称鄜畤,是因为该地有著名的秦汉古祭坛(畤即为祭祀天地之所),大约算得上当时的一个旅游景点吧。

    我们的主人公赵云就是来此游玩的。

    关于此人的来历不甚明了。不管这些,只说此日,赵云途经鄜州中部县,看望在县里做事的朋友。

    朋友负责刑事工作,应该是县尉。当天,朋友设宴款待赵云,宴席过半,诸人酒兴正酣,突有捕快入内,禀报说抓了一个人,至于什么罪行,并未详细记录。带上来后,问了一下情况,朋友想将其释放,但已喝醉了的赵云,多说了一句话,要朋友加重惩罚那人。

    朋友听后,叫手下将那人拉下去,打了几棍子。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