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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节 (第4/4页)
的挟菜给老头子,老头子又挟给她,这俩可都是擅长手上功夫的,筷子的动作那叫一个快!……何必呢? 不过荀老头的表情就一直在小姑娘和陆文龙脸上移动,满意极了,孩子能赚多少钱都是次要的,这两个自己最满意的孩子,现在真的让他觉得此生足矣! 就在里面其乐融融的时候,外面嘭的一声! 然后就一声巨响,锅碗瓢盆响成一片! 喝骂声,打斗声几乎瞬间就起来! 陆文龙居然是慢条斯理的喝完手中杯子里的酒,才把盒子递给苏文瑾:“晚上回去铺你床上!”转头笑着给尊尼说:“我去看看是你的双花红棍搞得多,还是我的弟兄下手狠!” 伸手打开了小包间的门,一股浓烈的白酒味道简直就是扑面而来! 外面一片狼藉! 数十人正在打斗! ☆、第五百四十六章 狗 第五百四十六章 狗 红棍即为香港黑帮中最强硬的打手领班,带队出去做事的就是这些人,而其中一个帮派或者一个大区最生猛红棍就是四二六双花红棍,也就是最能打也最有号召力的那一个。 理论上来说,在香港那个弹丸之地,帮派混杂的情况下,只有最大的几个帮派敢说自己有红棍,而敢号称双花红棍的就更是寥寥无几,至于那个四二六就是什么戏文里的说法怎么代表一百零八将的,不用深究。 总而言之,为了表达对这笔金额的重视,尊尼带来的确实是悍将,平日里如果有混战,绝对都是手一挥自己立马当先冲在最前面,绝不含糊,那种彪悍不畏死的作风几乎是他们能赖以成名的性格特征了。 所以一旦有打斗,绝对是发自本能的凶悍强硬! 曹二狗等十来个家伙专门被喊过来陪客的,因为自己也在开饭馆,其实对这种地方的不容易和疾苦了解得很,并没有那些诸如调戏服务员或者欺行霸市的作风,相反阿光还不停要求这些家伙安静点,别太闹。 虽然尽量把衣服穿得周正点,可那种混混特有的气质还是显露无疑,带有明显的流氓特征,一个个近似光头的平头,吃热闹喝多酒就开始脱掉外套,露出里面绷得紧梆梆的黑色t恤,看上去虽然健康,但也压不住那几位香港客人。 他们也脱了外套,不是平头,有些还是长发,短袖t恤胳膊上连片的彩色纹身,从脖子领口袖口蔓延出来,相当骇人,好奇的曹二狗阿光等人热情要查看全部纹身,这几个家伙也毫不在意的脱了衣服得意洋洋的展示。 浑身的刺青加上脖子上小指粗的金链子,还有那脸上身上狰狞的伤口,简直就在叫嚣着吓人! 所以这样一帮人一般市民食客看见肯定都是绕着走,根本不会靠近,也不会发生关系的。 包房外的打斗,肯定是跟另外一帮混混。 有种人就叫做嘴贱…… 生意还不错的一家饭馆,吃的都是蜀菜,虽然没有山珍海味,但口味很有特色,能把诸如青蛙、兔子、猪下水之类的平常食材做得麻辣鲜香,就是为了照顾尊尼喜欢吃的口味来的,所以往来食客也不少,店堂颇大,有三四十张桌子。 另外一帮年轻人也在大堂另一边吆三喝四的吃饭,本来隔得远远的没任何关联,虽然看上去是年纪比余竹这帮人普遍大个十来岁的汉子,也带了些年龄很小十来岁的小崽子。 就算是道上的,年纪大就见得多,再飞横跋扈也知道祸从口出跟嘴贱是非多,知道分寸跟识时务,就算自己人多势众,也不会随意挑事儿,不是怕事,而是没必要。 但年轻人就不一样,两个中途喝多了的小崽子结伴上厕所,经过这边的时候,正好一个红棍在展示自己的纹身,大着舌头用粤语炫耀:“这个啦……就是靓女啦,一定要彩色才够劲啦!” 曹二狗羡慕的摸人家身上复杂的美女纹身,转头嘲笑阿光:“早就说了我们也去纹这样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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