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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第4/4页)
山下一聚。” 颜神佑十二岁了,也是个值得庆祝的生日。山娘爽快地答应了,并且表示,她也想儿子了,想下山去看看。 到了七月十三,山娘就动身了,宣称还想顺便买点货。头人也想起来,山上盐用完了,该进下一批了,于是也跟着下山了。 颜神佑的生日,是相当热闹的。称得上是归义自剿了海贼以来的一大盛事,以卢湛打头,豪强都来了,皆带重礼。大约这县里有点门路的人都能窥到一点端倪——这县衙里说话好使的人不止县令一个,还得再算上这么个小娘子。 卢慎是知道颜神佑真面目的,越发不敢轻忽,正正经经一份厚礼,不敢欺其自幼。 是以头人一家四口到县衙的时候,发现这人来人往,比逢会还热闹,真是大为惊讶。颜神佑看到阿婉过来了,心内十分高兴,倒不是因为头人,只因为这小姑娘跟她挺合拍的。这县里的小姑娘们,忒淑女。卢家的自不用说,旁人家,纵淘气些,也不似她这般,还会好个枪棒。遇到个同类,颜神佑心里自然对阿婉有些不同。很有一点看姜家表姐妹们的移情作用了。 卢家小娘子虽然觉山民什么都不懂,乃是蛮夷,却也尽力不表现出自己的歧视来。盖因近来山上山下交往也变得多了起来,又有一个榷场在,颜肃之三令五申出了数次布告,勒令大家克制,毋要一视同仁。且又是在县衙里,内闻这县衙规矩大,容不得旁人摆谱,是以颇为克制。 然听了一阵儿,觉得阿婉除了衣着奇怪了些,也不像是个野人,心情也渐渐放松了。又看了几眼,还觉得这些新鲜的衣裳头饰也怪有趣儿了。且阿婉鬓边一朵鲜花,十分耀眼可爱,忍不住便多看了几眼。 颜神佑余光瞥见了,便也问阿婉:“你这花儿,比先前那朵小了些。” 阿婉道:“我们就是这样的呀,女孩子都戴的。” 颜神佑道:“你阿娘便不曾戴。” 阿婉道:“我阿娘不是女孩子了呀。” 颜神佑秒懂,又问:“那冬天呢?还有鲜花么?” 阿婉道:“那就没有啦,不过我还是有假花戴,好些人就没了。她们有的,也没有我这个好了。唉,怪可怜的,要是大家都能戴上花儿,就好了。”原来这风俗,未婚的女孩子戴各种鲜花,越是鲜艳越好,到了秋冬草木凋零的时候,这假花就十分抢手。做假花的材料一般是布的,好的是绒花、绢花等,可是成本都很高,红布做的都极少。纸花这种东西,在很多人还用竹简的时候,那是还没有被开发出来的。 颜神佑听了,记在心上,暗道,我记得今年京里阿姊给我送了一大匣子的绢花来,等会儿她走的时候,可要挑几枝打包了给她。 话匣子一打开了,那就止不住了。即使是小女孩子,对衣服首饰的狂热也是令人咋舌的,尤其在有新鲜元素的时候。 当前面头人与颜肃之第n次磋商结束,又留下邀请,带队离开的时候,颜神佑就装了几朵大红的绢花儿送给了阿婉。 阿婉开心地道谢,并且表示,她生日在下个月,按山下历法算,正是八月初一,欢迎颜神佑上山去玩。众目睽睽之下,颜神佑点点头:“那我跟我阿爹一块儿去。” 八月初一,颜神佑跟着他爹、带着她的小部队,到了山上,顺便在山璞那里丢了个大脸。 作者有话要说:前进吧,美(keng)好(die)的早恋! 咳咳,像这样的谈判,正常一点就是得这么磨来的,这是合并同类项,过程必然是复杂的。这里其实只是流水账地写了一点,估计全写了出来,大家会觉得很无聊。 也就这一章这么磨了,下面不会这么麻烦了。 【1】枰,坐座。前文错字,感谢提醒的亲。 ☆、97·不听老人言 颜神佑爬这种“野山”还是头一回。山上不是没有路,但是比起上辈子那种有索道车和盘山公路的旅游景点来说,这就是野山无误。但是山婉的邀请是发给她的,而且她也确实想到山上看看,于是,她就悍不畏死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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